浅议国际贸易中单证欺诈及其预防 -九游会国际
单证工作则是出口业务的一个重要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出口合同签订以后,随之而来的备货、装运、结汇等各个环节都需要相应的单证缮制、处理及交接,以满足商业、运输、银行、保险、商检、海关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对出口贸易的管理等多方面的需要。但是,由于国际投机商的存在以及其他种种原因,单证诈骗案件却是屡见不鲜,而且呈上升趋势,给某些商家或部门造成了巨大损失。分析单证诈骗原因并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便成为一个十分迫切的问题。简介了国际贸易中存在的单证诈骗问题,列举了单证诈骗的七种类型,并分别用案例说明了其危害性,进而分析了单证诈骗的原因;最后就如何预防单证诈骗问题作了一些探讨,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单据;出口;信用证;银行
一、国际贸易中单证欺骗的类型及其危害性
单证诈骗是国际贸易诈骗的主要形式之一,是一项涉及一个商人对另一个商人或对银行的诈骗。它包括:(1)倒签提单;(2)预借提单;(3)卖方向承运人出具保函,领取清洁提单;(4)以假提单骗走货款;(5)以假货冒充真货,以次货冒充好货;(6)盗用空白提单或以假提单冒领提货;(7)伪造信用证。
1.倒签提单。倒签提单是当货物由于实际装船日期迟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时,承运人经托运人请求并接受其出具的保函后(有时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串通),在提单上仍按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填写,这种行为称作“倒签”,经倒签的提单称为“倒签提单”。其案例如下: 某外贸公司a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一个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根据买方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日期为9月20日。因a公司备货不及时,以至该信用证项下的货物未能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日期装运。一直到9月30日才装上船。a公司为了使提单符合信用证的要求以保证安全收汇,请求承运人在提单上填写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b公司收到提单后发现可疑,经查实a公司提交的提单是倒签提单。b公司即以a公司违反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在信用证交易中,倒签提单还往往会引起买方与银行之间的纠纷。例如,有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的装船期限是7月份。后来卖方凭单据要求银行付款,单据包括7月30日装船的提单。银行审核确认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要求相符后,支付货款。但是买方收到单据后,经查询发现货物的实际装船日期是8月15日,提单的日期是倒签的。据此,买方拒绝付款赎单,与银行发生了纠纷。
2.预借提单。由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已到,货主因故未能及时装船或尚未装船,托运人就要求承运人先行签发已装船提单以便结汇。这种提单称为“预借提单”。请看以下案例:1974年,某公司向科威特出口白瓜子10公吨,原定装“eldina”轮,由于信用证即将到期,该公司向外运公司预借提单,并向银行议付了货款。但事后“eldina”轮未按时到达装货港口,该货改装其他船名的轮船,造成十分被动的局面。最后只得由中国银行硬着头皮请开证行用新提单换取旧提单,并由我方补偿开证行由此而产生的包括利息在内的费用。这个案子虽然在危险中得到解决,对外却产生了不良影响。
3.卖方向承运人出具保函,领取清洁提单。有时候船方经查货,发现货物包装破损,而且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明知货物数量、质量有问题却凭发货人的担保函而签发清洁提单。例如,有一批橘汁100桶,出口装运时,船方发现收货单上已批注包装桶“破旧易损”,并有几桶渗漏,船方要在提单上加批注。托运人提供了保函,才获取了清洁提单。这种非法保函,不仅对第三者无效,而且在承、托运人之间也不起作用。当买方发现并提出索赔时,承运人进行了赔付却无法追偿。争议持续很久,托运人借保函有约束力而赖账,影响了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利于交易进一步开展。
4.以假提单骗走货款。有的出口商,实际上是国际诈骗犯,根本没有把货物装船,伪造提单、发票、保险单、装箱单等,钻《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空子,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一致,向议付行、开证行骗走货款。有的国际诈骗犯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一块是出口公司牌子,一块是运输公司牌子,两者结合,毫不费力地伪造提单等从而骗取巨额货款。1985年意大利诈骗集团用这种方式连续诈骗中国浙江温州四个钢材公司。这个集团挂两个牌子,一个是钢铁贸易公司(中间商),另一个是船务公司承运人,利用这两个公司的身份伪造提单及其他单据,伪造租用意大利某航运公司的“欧洲快车”号轮承运,骗取买方付款1 400万美元。由于提单及其他单据全是假的,货物根本没有装船,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买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损失难以追回。
5.以假货冒充真货,以次货冒充好货。出口商以假货冒充真货,以次货冒充好货。1980年,美国a公司与日本制造商b公司签订了合同,购买1 000部能使用的、有标准制造商担保的视频盒式录音机。合同规定,买方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a公司请求c银行开出了信用证,保证在收到1 000部录音机的报价金和清洁提单(附有标准生产商担保书)时,承付货款。不久,b公司取得了1 000部录音机的提单,而且载明货物具有正常功能,并有标准生产商的担保。a公司按信用证规定付了款,但当他们启箱验货时,却发现装载的货物是已用过的、不使用的破烂货。
6.盗用空白提单或以假提单冒领货物。另外还有一些投机者盗用空白提单或以假提单在目的港提走他人货物。某公司有批斜纹布和服装,在香港装上至巴拿马的班轮,使用信用证支付。由于买方中有一骗子,他偷窃到了一份班轮经营的空白提单,并用事先伪造好的橡皮图章,在没有向银行付款的情况下,在巴拿马港务局提走了货。
7.伪造信用证。伪造信用证是买方欺诈卖方的一种重要手段。他们套用使用多年的信用证旧格式,引诱出口公司发货,骗取货物。中行西北某分行曾于某年8月收到香港一家银行来电,询问该银行是否于同年4月开出过第boc88-3560号、金额为16 920 000美元的信用证,该证的开证人为西北某进出口公司,受益人为香港东南公司。该行经查阅案卷并立即回电说明未开此证,同时向香港某行索取影印件,发现该件系使用多年的旧格式,开证人名称早改。其中一个签字与当年8月版印签不符,据此该行确认此证系伪造。香港银行谨慎行事,才使得这次诈骗没能得逞而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