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跨年申报注意问题! -九游会国际

所谓跨年申报退税,指的是本年度申报上一年度及以前年度出口业务的退税(指报关单的出口日期为上一年度或以前年度的)。在2024年申报2023年度出口业务的退税时应注意:

跨年申报出口退税应注意这几个问题:

一、外贸企业

1、不同年度出口业务的退税应分别进行申报,不能把不同年度出口的退税放在一个申报年月

2、所属期和申报年月

所属期指的是进入退税申报系统的“当前所属期”,该所属期的填报规则如下:

对于申报不同年度的退税时,上年度出口的,其所属期应用上年度12月份的,如2023年度出口的,进入申报系统时的所属期应填写202312;2022年度出口的,进入申报系统时的所属区应填写202212。或者用出口月份作为所属期(视各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本年度出口的采用本年度的:

例如:2023年4月份出口的,在2024年申报退税时,其所属期可以采用202312,也可以采用202304

所属期按上述规则只是为了保证默认申报年月的准确,也可以不管这个所属期但在录入明细数据时要确保申报年月按上述规则填写。

如果是使用在线版或单一窗口版的,在进入时是没有所属期一说的,而是在生成明细数据或手工录入时才会出现申报年月,在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时这个申报年月按上述规则填写

3、批次:

如果在跨年度申报上年出口的业务时,不是一次性申报完的,则应该进行分批申报。即所属期为202312,第一次申报时批次为001,第二次申报时批次为002,以此类推、。。。。。

4、关联号:

关联号编制规则为6位年月 3位批次 8位流水号。如2024年1月申报2023年度出口的退税,申报年月为202312,第一批次申报时,批次为001,则关联号为20231200100000001,20231200100000002.。。。。。。,如果本申报年月第二次申报,则关联号自20231200200000001开始往下排。

二、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跨年申报退税时,不分上一年度和本年度的出口业务,可以把上年度和本年度出口的业务放在一个所属期进行申报。

所属期:

生产企业的所属期直接按纳税所属期填写。如在2024年1月申报期申报退税,纳税所属期为202312,退税系统所属期填写202312;2月申报期申报退税时,那么这个纳税所属期为202401,退税申报系统的进入所属期应填写202401。

注:如果是使用在线版或单一窗口版的,在进入时是没有所属期一说的,而是在生成明细数据或手工录入时才会出现所属期

例外:使用离线版的,当本年度申报前年及更前年度出口业务退税时,进入申报系统的所属期应该为上年度的(或进该商品编码有效期到期年度的所属期),在录入或生成明细数据时明细数据中的所属期再修改为增值税所属期。。具体原因见:跨年申报以前年度出口退税注意这个新问题!

三、对于2024.1.1起调整商品代码的货物,即报关日期为2023.12月,出口日期为2024.1月的,在录入或生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时提示商品代码无效且采用前8位或在10位代码后加1或2都无效这类,在2月申报期申报时暂别申报,由于退税文库还未升级,导致申报时找不到该商品代码无法进行申报,等文库升级后再进行申报。具体调整参看税委会公告2023年10号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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