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外贸业务,外汇及跨境人民币政策问答 -九游会国际
本文整理了近期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外汇及跨境人民币政策问答,供需要的读者参考,本文选取了有关个人内容的政策问答。
问题1:境内个人购买的外汇理财产品到期结汇,是否可以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
答:购买的外汇理财产品本金与收益均应在年度便利化额度内办理结汇。
问题2:若个人确无法提供近亲属关系说明材料而提供承诺函时,银行是否需要进一步核实客户近亲属关系?
答:银行在为个人办理外汇业务时,应首先要求其提供包括户口本或结婚证或出生证等可以证明其近亲属关系的说明材料。在个人确无法提供相关说明材料时,可以近亲属关系承诺函替代。对于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存疑的,银行可依据“展业原则”对近亲属关系进行必要的核实。
问题3:某居民个人出国留学,使用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取现时是否会有额度要求?
答:有。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汇发〔2017〕29号)第一条规定:“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自然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第四条规定:“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外币卡由每卡每日不得超过等值1000美元调整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由发卡金融机构在自身业务系统内实现;人民币卡管理维持每卡每日不得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由境内人民币卡清算组织统一在自身业务系统实现。”
问题4:某非居民个人为美国国籍且常住国,其父亲为中国国籍,去世前在中国留下了部分财产,该非居民个人该如何将继承的现金和卖房款汇回美国?
答:境外个人继承境内个人遗产所得购汇汇出,经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局审批后在银行办理。申请人办理继承财产转移购付汇业务需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并附《个人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获得继承财产的证明文件。
(4)被继承人财产权利证明文件。
(5)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原件。
(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问题5:外汇局上线个人结售汇业务查询模块后,银行在为客户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购汇、结汇业务时,如果客户拒绝签署《个人结售汇信息查询授权书》,是否影响其办理业务?
答:不影响。银行仍需基于展业原则,做好尽职审核,在交易真实、合规的基础上为客户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结售汇业务。
问题6:个人委托他人代办提取外币现钞的,是否需要提供授权书?
答:根据外汇局发布的个人外汇业务政策问答,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的个人外汇业务可委托近亲属代办,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个人外汇业务可委托他人(含近亲属)代办。近亲属代办无需提供委托书。
问题7:个人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是否可以通过本人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结算?
答:可以。
问题:8:银行审核个人需提交近亲属关系说明材料的业务时,是否可凭近亲属关系承诺函直接办理,近亲属承诺函是否有格式要求?
答:银行在为个人办理外汇业务时,应首先要求其提供包括户口本或结婚证或出生证等可以证明其近亲属关系的说明材料。在个人确无法提供相关说明材料时,可以近亲属关系承诺函替代。对于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存疑的,银行可根据展业原则对近亲属关系进行必要的核实。银行可根据展业原则,结合本行实际,自主确定近亲属关系承诺函的格式,近亲属关系承诺函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承诺人身份信息、近亲属关系信息。同时承诺函应明确承诺事项不属实的相关追责条款。
问题9:境外个人跨境汇入汇款环节,银行是否需要审核交易单证?
答: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以下简称《指引》)规定,银行办理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应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核。银行可根据展业原则,自主决定是否需要审核单证,及审核单证的种类和内容。同时应满足国际收支申报准确填报交易性质等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