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培训:市场采购贸易报关单简化申报 -九游会国际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优势,大家都会集中在无票免征,核定征收的便利性。很多忽略了市场采购贸易报关单的申报方式,简化申报作为市场采购贸易报关单特有的申报方式,符合市场采购商品碎片化的特征,极大推动市场采购贸易的发展。

如何进行简化申报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1号(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方式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每票报关单所对应的商品清单所列品种在5种以上的可按以下方式实行简化申报:

(一)货值最大的前5种商品,按货值从高到低在出口报关单上逐项申报,报关单填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18年第60号公告,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18号公告修订)的要求。

(二)其余商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章”为单位进行归并,每“章”按价值最大商品的税号作为归并后的税号、货值、数量等也相应归并。

(三)商品信息经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后,通过市场综合管理系统生成报关数据向“单一窗口”发送申报。

简化申报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市场采购贸易报关单简化申报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货值最大的前5种商品,可以属于同一“章”、不同的十位商品编号,也可以属于相同的十位商品编号、不同的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二)其余商品以“章”为单位归并,是归并到同一“章”价值最大商品的十位商品编号项下。

(三)商品的币值、计量单位要调整一致后归并。法定计量单位和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必须相同,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要调整一致才可以归并。

(四)商品归并信息应经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并在市场综合管理系统中体现。整个归并过程在市采综合管理系统中留存,包括归并前、归并关系和归并后的表单。

海关对简化申报报关单货物的查验要求

(一)对于简化申报的报关单,归并申报的商品按“章”查验。

(二)市场采购贸易报关单可以简化申报,一般贸易报关单必须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准确填制商品申报要素。

(三)查验地海关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企业提供市场采购综合管理系统中的商品清单。部分试点市场已在报关单申报时将简化申报前的商品清单作为随附单证上传,并经市场采购综合管理系统验证。

商品不适用简化申报的情形

在实际中,很多采购主体常常对适用简化申报的情形混淆,不知道有些情形并不适用简化申报。不适用简化申报的情形有以下几方面:

(一)需征收出口关税的,有涉及征收出口关税商品的,必须单独申报并缴纳关税,一旦以“章”为单位归并会涉嫌走私违规。

(二)实施检验检疫的。有涉及法检商品或出口国、客户有检验检疫要求的也不能归并。

(三)海关另有规定不适用简化申报的。

文章资料来源海关总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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