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培训:案例解析清洁提单风险! -九游会国际
《海商法》第72条至76条规定了提单批注相关问题,其中第76条涉及清洁提单的法律效果,也即,如果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表面状况的,视为货物的表面状况良好。
第76条明确了清洁提单代表货物表面状况良好,请注意此处“货物表面”用词,不是货物内在品质、质量或性能等。
笔者个人经验认为,“法律规定越简单,实务解读空间就越大”。
海运实务中,货物运输可以分为集装箱装运货物和非集装箱装运货物。集装箱装运货物货物,还存在承运人装箱、铅封和托运人装箱、铅封之分、、、等等,这些区别都影响着提单批注所产生法律责任的承担。
因此,清洁提单,没有相像的那么简单!
实务中,还有一个关于清洁提单的问题需要解答,也即,清洁提单究竟代表着货物何时表面状况良好?
如果我们仅从我们《海商法》第72条看,似乎清洁提单代表着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时或者装船后表面状况良好。
但是,这个问题的比较权威且得到广泛认可的解答,来自一个英国的the galatia案。该案明确了,清洁提单意味着货物装上船那一时刻表面状况良好,不是(承运人接收货物时)货物装上船前或后货物表面状态良好。
the galatia案基本介绍如下:
依合同约定,卖方将糖运至印度的坎德拉港启运,但装船后未几,船上起火了,其中的200吨糖不是在火中,就是在随后以水灭火的慌乱中损毁了。不得已,承运人将所剩不多的糖卸下。
承运人就已卸货的剩余糖,签发了提单。在提单表面,承运人明确糖在装载时状况良好,却留下了一行打印字体:“cargo covered by this bill of lading had been dischargedkandla damaged by fire and/or water used to extinguish fire for which general average declared”(本提单所涵盖的货物曾被卸至坎德拉港,只因被火和/或用于扑灭火的水所损坏,此已被宣布为共同海损)。
一审法官判定提单是清洁的。本案中,c&f合同下卖方的责任是以装上船的时点为分界,在装上船之后货物损坏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即使提单据此被批注,从买卖双方的风险转移点视之,卖方提交的提单仍然被视为清洁。
法官认为清洁提单的检验准则,即“在货物装上船的那一刻,没有任何事实可以否定货物的表面良好状况”。
他进一步明确指出:相关清洁提单的认定时点不是签发提单的时间,而是货物装船的时间。
一审法官的观点被上诉院采纳,裁定本案提单涵盖的货物,涉及的是装船之后的损坏,在装上船之时,毫无疑问是表面状况良好,就此并不能使提单无效。
the galatia本案的影响极其深远,以至于连最权威的英美法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11th edition)对不清洁提单(unclean bill of lading)所下的定义也采用了该案的观点:“a bill of lading that shows on its face that the goods were damaged or that there was a shortage of goods at the time of shi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