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税调整方案 -九游会国际
附件
一、进口关税税率
(一)进口暂定税率。
2024 年关税调整方案
对 1010 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 率(见附 1)。
(二)关税配额税率。
继续对小麦等 8 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 其中,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 3 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 实施 1%的暂定税率。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 滑准税(见附 2)。
(三)协定税率。
1.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者地区已签署并生效的自由 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对 20 个协定项下、原产于 30 个 国家或者地区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一是按照中国 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韩国、澳大利 亚、巴基斯坦、毛里求斯、柬埔寨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 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进一步降税。二是中国与 东盟、智利、新加坡、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中国与尼加 拉瓜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以及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 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等已完成降税,继续
1、实施协定税率。三是亚太贸易协定继续实施。四是《海峡两 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已完成降税,继续实施协定 税率,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中止〈海峡两岸经济 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的公告》(税委会公告 2023 年第 9 号)所涉及货物除外。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 实施税率表见附 3。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 由贸易协定》(以下称全面协定),对原产于尼加拉瓜的部分 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第 1 年税率。中国与尼加拉瓜自由贸易协 定早期收获关税减让并入全面协定一同实施(见附 3)。
3.当最惠国税率低于或等于协定税率时,协定有规定 的,按相关协定的规定执行;协定无规定的,二者从低适用。
(四)特惠税率。
继续给予 43 个与我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 零关税待遇,实施特惠税率,适用商品范围和税率维持不变, 不再给予瓦努阿图零关税待遇。
二、出口关税税率
继续对铬铁等 107 项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对其中 68 项商 品实施出口暂定税率(见附 4)。
三、税则税目
根据国内需要,对部分税则税目、注释进行调整(见附 5)。调整后,2024 年税则税目数共计 8957 个。
四、实施时间
2、以上方案,除另有规定外,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