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培训班:进境新鲜水果通关知识 -九游会国际

近日,南昌昌北国际机场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获批后迎来首批进境新鲜水果,标志着南昌空港口岸进境水果业务实现零的突破。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顺利投入运营,标志着今后境外水果可直接通过南昌航空口岸进口,有效降低南昌市乃至江西省进口水果产业链的运营成本,从果园到消费者的餐桌距离被不断拉近,消费者的“果篮子”得到进一步丰富。

在南昌昌北机场海关的政策支持与引导下,已有多家企业申请并获批进境水果检疫许可证十多批次,共计1500吨。水果种类包括红毛丹、葡萄柚、莲雾、椰色果、蕃荔枝、山竹、榴莲7种。南昌航空口岸即将迎来进境新鲜水果的热潮。为方便企业办理相关业务,下面对进境新鲜水果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进境新鲜水果,需要哪些流程

一、进境前准备
进境新鲜水果来源国家(地区)和种类需列入海关总署网站公布的《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

境外果园、包装厂需列入海关总署网站公布的有效期内的《准许进口水果境外注册登记企业名单》。

进口商在签订进口水果贸易合同或协议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 海关”,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进境新鲜水果检疫审批手续,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进境新鲜水果仅能从《检疫许可证》上的“进境口岸”入境,进境口岸应具有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资质,更换进境口岸的须向海关重新申请。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可登录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专题专栏 ”→“ 业务专栏 ”→“指定监管场地名单”查询。

二、通关环节

企业通过“互联网 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等要求,如实申报报关单,并随附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有冷处理要求的需提供输出国官方检疫官员签字盖章的“果温记录”正本;有热处理要求的需提供热处理温度记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植物检疫证书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植物检疫证书的内容与格式应当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第12号《植物检疫证书准则》的要求;

(二)用集装箱运输进境的,植物检疫证书上应注明集装箱号码;

(三)已与我国签订协定(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下同)的,还应符合相关协定中有关植物检疫证书的要求。

进境新鲜水果应当符合以下检验检疫要求:
(一)不得混装或夹带植物检疫证书上未列明的其他水果;
(二)包装箱上须用中文或英文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三)不带有中国禁止进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土壤及枝、叶等植物残体;
(四)有毒有害物质检出量不得超过中国相关安全卫生标准的规定;
(五)输出国或地区与中国签订有协定或议定书的,还须符合协定或议定书的有关要求。

海关依照相关工作程序和标准对进境新鲜水果实施现场检验检疫:

(一)核查货证是否相符;
(二)按相关要求核对植物检疫证书和包装箱上的相关信息及官方检疫标志;
(三)检查水果是否带虫体、病征、枝叶、土壤和病虫为害状;现场检疫发现可疑疫情的,应送实验室检疫鉴定;
(四)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抽取样品送实验室检测。

三、进境新鲜水果不合格处置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书,准予放行。不合格的,作以下处理:

检疫处理

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有检疫意义的有害生物活体,须实施除害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放行。

退运或销毁

货证不符的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暂停进口

(一)进境水果果园、加工厂地区或周边地区爆发严重植物疫情的;

(二)经检验检疫发现中方关注的进境检疫性有害生物的;

(三)经检验检疫发现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过中国相关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

(四)不符合中国有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双边协定或相关国际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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