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进出口产品免,退的注意事项 -九游会国际
1.进料加工对口(进料对口和进料非对口)
指—进口原材料合同内暂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和相对应的外销出口成品合同(包括不同客户对口联号合同).就是说在办理进口免税材料之前,最终出口产品的销售流向都在进出口合同中予以确定,同时进口料件的单耗耗用在出口产品标准比例范围内予以确定.
2.进料非对口(备料加工)
指—向海关申请备案进口原材料免税时,只有进口合同末提供签定的外销出口成品合同,最终成品的生产数量和出口流向均末确定.(比照进料对口加工合同全额保税).
特点:
1.外汇购买,产品外销
2.自行生产,自行销售
3.自负盈亏,分险自担.进料加工对口合同料件全额保税,非对口进口料件先征15%的关税和增值税,保税85%.全部出口后可以退税,少出口要补税(注意事项,多进少出,先出后进,料件串换,外发加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