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希洪|俄罗斯与西方外交关系的危机将如何影响中国企业贸易 -九游会国际
基于俄罗斯法律专家的意见,本文简要介绍俄罗斯最近推出的限制措施。这些限制措施适用于涉及俄罗斯主体的交易,可能影响中国公司与俄罗斯合同相对方之间的交易及中国公司在俄罗斯的业务。
自2022年2月24日俄罗斯对乌克兰发起特别军事行动以来,俄罗斯与现在被俄罗斯视为“不友好”的大多数西方国家一直互相实施制裁和金融限制措施。其中,俄罗斯发布了一系列旨在规范俄罗斯主体履行与外国主体之间的合同义务的限制措施。尽管这些限制措施大多针对“不友好”国家的居民,但其中一些也可能影响到中国公司与俄罗斯主体的业务往来。
在此文章中,根据俄罗斯法律专家的意见,我们将简要介绍俄罗斯最近推出的限制措施。这些限制措施适用于涉及俄罗斯主体的交易,其可能影响中国公司与其俄罗斯合同相对方之间的交易及中国公司在俄罗斯的业务。
一、背景
中国公司最活跃的俄罗斯市场包括机械、车辆、电子和消费品。通常,中国企业的角色是向俄罗斯供应中国商品或在俄罗斯进行工程承建。在这些交易中,中国企业需要从俄罗斯合同相对方或为俄罗斯合同相对方的义务履行提供担保的主体(如开具信用证或履约保函的银行等)处收取款项。俄罗斯最近发布的限制措施可能对此有一定影响。
在2022年2月24日之前,俄罗斯企业和外国(包括中国)企业之间的贸易(包括支付)通常不存在任何限制。在进行付款时,各方有义务遵守俄罗斯货币管制方面的立法,主要是《俄罗斯货币管制法》。根据该法,居民 [1] 和非居民之间的外币交易(包括人民币、美元或欧元交易)一般可以不受限制地进行。
然而,俄罗斯对乌克兰发起特别军事行动以后,俄罗斯联邦总统(以下简称“俄罗斯总统”)、俄罗斯联邦政府(以下简称“俄罗斯政府”)和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以下简称“俄罗斯央行”)出台了许多影响俄罗斯主体与外国主体进行贸易和金融操作的新规定。
大部分新的限制措施仅适用于涉及来自“对俄罗斯联邦和/或俄罗斯法人实体和个人采取不友好行动的外国和地区”(“不友好国家”,一般包括对俄罗斯实施制裁的国家,如美国和欧盟成员国)的合同相对方的交易。然而,一些限制措施广泛适用于涉及俄罗斯主体及其非俄罗斯合同相对方的所有交易。下面我们将介绍:
截至2022年9月19日已生效的一些关键措施(包括一般的跨境交易,以及和与不友好国家有关的外国人士[2]进行的交易);和
影响俄罗斯企业和个人与非俄罗斯主体进行贸易和金融操作的某些实际问题。
二、近期俄罗斯与对外支付有关的主要限制措施
(一)禁止向外国债权人预付款(目前不适用)
2022年4月1日,俄罗斯央行禁止俄罗斯主体向外国主体预付超过应付款总额30%的款项。[3] 这一限制适用于由外国主体提供服务或完成工作等内容的协议。该项限制持续有效至2022年7月19日。当日,俄罗斯央行取消了该项限制措施。
然而,鉴于俄罗斯不断对限制措施进行修改,无法确定预付款是否会再次受到限制。
(二)禁止涉及被指定人士的交易和付款
2022年5月3日,俄罗斯提出“被指定外国人士”的概念,对其实施类似于美国和欧盟实施的冻结制裁制度。所有俄罗斯个人和法人实体不得与被指定外国人士进行任何交易。其中,俄罗斯个人和法人实体不得进行涉及向被指定外国人士付款和/或为其利益进行的交易。被指定外国人士清单由俄罗斯政府发布并更新。该清单目前仅包括pjsc gazprom(一家重要的俄罗斯国有天然气公司)的前子公司/附属公司,这些前子公司/附属公司主要位于不友好国家。
俄罗斯关于被指定外国人士的现行立法仅直接适用于俄罗斯主体,并不涉及任何直接的二级制裁概念,因此中国企业仍可与被指定外国人士开展业务。但是,我们理解,公司仍应检查是否与俄罗斯政府的被指定外国人士清单上的主体有任何业务往来,以有效规避风险。
(三)限制提供贷款
另一项限制措施是俄罗斯居民不得根据贷款协议向非居民提供外汇贷款 [4],除非获得政府委员会的特别许可。对于与不友好国家有关的外国人士,俄罗斯联邦第81号总统令规定,禁止俄罗斯居民以卢布向该等外国人士授信和发放贷款,除非经过政府委员会的特别许可。[5]
因此,居民需要获得特别许可才能向 (a) 任何非俄罗斯人士发放外币贷款;以及 (b) 以卢布向与不友好国家有关的外国人士发放贷款。法规并未将集团内部贷款规定为例外情况,集团内部贷款同样需要遵守上述限制措施。
(四)限制金融交易(包括偿还贷款)
俄罗斯联邦第95号总统令确立了履行授信、贷款和金融工具项下的付款义务时应适用的特殊程序。[6] 此程序适用于与不友好国家有关的外国人士作为债权人以及每月履行超过 1000 万卢布的债务(约合17万美元)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付款只能以卢布进行,并且不得转入合同中约定的相应账户,而是应转入在俄罗斯银行开设的特定类型的卢布账户(“c类账户”)。从c类账户提取资金只能用于俄罗斯央行确定的特定目的,例如向银行支付俄罗斯税费、向其他c类账户转账、提取错误转至c类账户的资金等。
如果公司在俄罗斯所设立企业的股权结构涉及来自不友好国家的任何法人实体,该项限制措施可能与公司相关。
一般而言,在权利已被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被转移给另一债权人的情况下,上述支付规定也同样适用。但是应考虑以下事项。
根据俄罗斯联邦第95号总统令第8段,如果来自不友好国家的债权人在2022年3月1日之后将落入俄罗斯联邦第95号总统令范围内的债务所产生的债权转让给另一债权人,则该债务必须以第95号总统令规定的方式履行(详见上文)。这意味着所有付款只能以卢布支付,并且只能记入在俄罗斯银行开设的特殊c类银行账户。存入c类账户的资金不能被自由提取或处置。
从实际情况来看,这意味着如果中国公司从与不友好国家有关的外国人士那里获得对俄罗斯人士的债权,则存在无法实现债权的重大风险。
(五)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限制
俄罗斯联邦第322号总统令规定了履行与知识产权相关义务的特殊程序。[7] 根据此程序,与不友好国家有关的外国人士(作为权利人)或已终止或暂停在俄罗斯业务的权利人只能从被授权银行开立的特殊账户中获得付款。该账户内的资金不能被自由处置。但是,某些知识产权合同,例如为了至关重要的产品和服务的合同,仍然可以履行。
(六)对履行公司义务的限制
俄罗斯联邦第254号总统令规定了履行特定公司义务的特殊程序。[8] 该总统令确立了作为俄罗斯居民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公司向与不友好国家有关的外国人士(作为股东)支付利润的特殊程序。如果此类法人实体的股东决定分配利润,则向此类外国股东支付的款项必须支付至c类银行账户(如上所述)。
如果公司在俄罗斯所设立企业的股权结构涉及来自不友好国家的任何法人实体(例如,在欧盟成立的法人实体),则此限制措施可能与公司相关。另一方面,如果与不友好国家有关的外国股东受与不友好国家无关的实体控制,则该外国股东可能不受此程序的限制。
2022年8月5日,俄罗斯总统发布了第520号总统令。[9] 根据该法令,暂时禁止对与不友好国家有关的外国人士拥有的某些俄罗斯公司的股份和参与权益的交易。第520号总统令适用于以下类型公司的股份和参与权益:(1)战略企业;(2)其子公司;(3)参与某些产量分成协议 (psa) 的公司;(4)一些底土使用者(subsoil users);以及(5)特定的公司和银行,其名单由俄罗斯政府编制并由俄罗斯总统批准。该总统令还规定,任何违反其规定而进行的股份或参与权益的交易均属无效。
此外,最新的第618号总统令 [10] 规定了当与不友好国家有关的外国人士作为交易的当事方时,对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的参与权益进行交易的特殊程序。进行此类交易需要获得政府委员会的特别许可。
(七)履行担保义务
一般来说,俄罗斯实施的限制措施与经济活动的特定领域有关。例如,第95号总统令规定了履行授信、贷款和其他金融工具项下义务的程序。然而,对于涉及银行和其他相关交易的担保义务的履行应适用何种规则,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对此,俄罗斯央行已就此问题发布了指导意见。[11]
该指导意见规定,虽然银行保函的开立本身是被允许的,但能否履行保函项下义务取决于债权人是否是与不友好国家有关的外国人士。如果债权人是与不友好国家有关的外国人士,则保函项下的支付必须按照第95号总统令的规定进行(第95号总统令的规定请见前述第(四)项)。值得注意的是,c类账户可以在该信用机构本身开立,也可以在另一信用机构开立。[12] 如果债权人不是与不友好国家有关的外国人士,则支付可以不受限制。
(八)2022年8月8日后受制裁的银行可暂停与其公司客户的外币交易
根据最近发布的俄罗斯联邦第529号总统令,[13] 如果一家俄罗斯银行在非俄罗斯银行(通常在欧盟或美国)持有因制裁而被冻结的外币(如美元或欧元)资金,则该俄罗斯银行可以暂停与其公司客户(法人实体和个人企业家)的该种货币交易,包括转账和提款。为了清偿与公司客户的债务,这些俄罗斯银行可以将其与这些外国银行的相应银行账户协议下的权利转让给相应客户。该措施仅适用于2022年8月8日之后被制裁的俄罗斯银行。
实践中,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和个人企业家在俄罗斯银行持有不友好国家货币的账户并以不友好国家货币进行支付,则存在该等账户资金可能被冻结的风险。
(九)支付相关的合规问题
上述限制措施已经影响到俄罗斯银行的跨境支付。银行必须审查其是否遵守了上述限制措施。例如,如果居民希望支付以卢布或外币发放的贷款,银行将审查贷款的收款人是否为外国人士或受外国人士控制的人士 [14]。银行的该等操作可能会导致结汇期限的延长。
以美元和欧元支付在实践中也存在一定的困难。某些俄罗斯银行已被从swift系统中切断或失去其代理银行,因此无法以这些货币进行支付。此外,支付可能被延迟,因为位于美国和欧盟的大多数代理行都需要进行合规审核。但是,以美元和欧元为币种从/向俄罗斯的支付仍然可行。
三、结语
由于俄罗斯发布的上述限制措施,中国企业与俄罗斯企业的之间交易及付款可能受到一定影响。我们提示,由于形势不断变化,以上介绍并非具体详尽的分析。如有需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以评估这些限制措施如何适用于公司的具体事宜。
[注]
[1] 在本简报中,“居民”包括俄罗斯国有和私营公司等,“非居民”包括中国国有、私营公司和其他外国公司以及它们在俄罗斯的分支机构和代表处。
[2] “与不友好国家有关的外国人士”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包括具有不友好国家之一公民身份的人士,或其注册地在不友好国家之一的人士,以及受此类外国人士控制的法人实体。
[3]《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董事会关于确定居民和非居民的某些交易金额的决定》,2022年4月1日。
[4] 俄罗斯联邦第79号总统令,《关于对美利坚合众国和外国以及与之有联系的国际组织的不友好行为实施特别经济措施》,2022年2月28日。
[5] 俄罗斯联邦第81号总统令,《关于确保金融稳定的额外临时经济措施》,2022年3月1日。
[6] 俄罗斯联邦第95号总统令,《关于履行对某些外国债权人的义务的程序》,2022年3月5日。
[7] 俄罗斯联邦第322号总统令,《关于履行对某些知识产权持有人的义务的临时程序》,2022年5月27日。
[8] 俄罗斯联邦第254号总统令,《关于在与某些外国债权人的公司关系领域履行金融义务的临时程序》,2022年5月4日。
[9] 俄罗斯联邦第520号总统令,《关于在金融、燃料和能源部门对某些外国和国际组织的不友好行为采取特殊经济措施》,2022年8月5日。
[10] 俄罗斯联邦第618号总统令,《关于在特定人士之间进行(执行)特定类型交易(操作)的特殊程序》,2022年9月8日。
[11] 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第12-4-2/5091号信函,2022年6月16日。
[12] 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第12-4-2/3652号信函第14段,2022年5月16日。
[13] 俄罗斯联邦第529号总统令,《关于履行外币银行账户(存款)协议下的义务和外国组织发行的债券下的义务的临时程序》,2022年8月8日。
[14] 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第2-or号官方说明的第1.2段,2022年3月18日。
来源:中伦视界
作者:
吕卓 律师,北京办公室 私募基金与资管部
张梦,北京办公室 私募基金与资管部
王建 律师,北京办公室 合伙人,业务领域:金融产品和信托, 合规和反腐败, 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特色行业类别:金融行业
特别声明:以上所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