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九游会国际
在对外出口因人口红利、廉价土地供应等资源要素托起的价格优势处于不断边际递减的贸易背景下,进一步维系与夯实我国出口领先地位必须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寻求突破与精耕细作。就此,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下称“意见”),立足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与开放合作的原则,明确了需要重点发展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及其阶段性主要目标,此举有望将我国出口导入更稳定的增长轨道。
置身于竞争激烈的全球贸易阵营中,中国出口表现出的商业强劲与市场韧性一直非常显著,最终也成就了我国晋升为全球最大出口国的显赫地位,尤其是得益于国内成功控制住新冠疫情,中国企业生产链与供应链率先获得重建与提振,供给能力迅速复位与扩张,而与此同时,受疫情冲击的欧美国家产业链中断与停顿,且疫后恢复也未能进入常态,需求缺口不断增大,海外订单纷纷朝着中国企业转移,一度因多种因素影响而出现半径收敛的中国出口猛然放大,从而出现了今年上半年放量同比增长28.1%的历史最好成绩。
但同时必须看到,受到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与要素成本上升的挤压,加之集装箱与货运船舱短缺导致的国际物流不畅,我国出口已经出现较为明显的边际减速趋势。长期看,随着国外企业生产链在疫后的不断恢复和替代性增强,我国出口存在进一步减速的可能,而且作为一场常态,贸易保护主义给中国出口造成的未来不确定性势必增强。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在供给侧提高出口产品质量与增强竞争力以及调整出口种类结构和区域结构外,也需要塑造与健全利于增强出口的新业态新模式。
新业态新模式必须借助新技术,包括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以及虚拟现实等先进技术,如借助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发展数字展会、社交电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创建外贸新业态实验室,提升企业智能化、个性化与定制化生产能力,同时开展数字化外贸营销,还可以借助大数据、云计算技术,集成外贸供应链各环节数据,加强资源对接和信息共享,整合碎片化订单,拓宽获取订单渠道,最终形成新业态驱动、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出口产业链与供应链体系。
跨境电商应当是新技术赋能下最有具象化的新外贸模式,同时也是目前我国发展速度最快、潜力最大、带动作用最强的一种出口新业态。作为全新的“贸易出口走廊”,跨境电商出口由于打通了货源、流通与支付等全链体系,同时压扁了整个贸易链条,贸易渠道就显得更为便捷,终端零售成本也得到显著降低。不仅如此,与线下消费相比,在线消费使得全球消费者在消费选择上获得了更多的品类比较与择优,并且电商平台通过实现海外消费者数据与国内供应链的深度融合,让国内出口商品更能匹配全球消费者需求,进而引导本土制造与海外消费更精准对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1.12万亿元,同比增长40.1%,今年上半年再度增长6036亿元,增幅44.1%。根据海关总署测算,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规模将达到1.5万亿元,预计2023年突破3万亿元。
进一步撬动与释放跨境电商的出口动能,首先必须在现有105个跨境电商商务综合试验区(下称“综试区”)的基础上加快扩围步伐,并在综试区建成一批要素集聚、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的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实现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在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以及风险防控等立体层面的协同共振。另一方面,要加速海外仓建设,完善海外仓布局,包括支持综合运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结构化融资等投融资方式多元化投入海外仓建设,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参与海外仓的投建,提高海外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同时倡导与牵引海外仓企业对接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国内外电商平台,匹配供需信息,支持海外仓企业建立完善物流体系,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探索建设海外物流智慧平台,以此带动更多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同时显著改善与优化海外消费者利用跨境电商购物的体验。
其实,出口新业态新模式除了因新技术赋能而成外,也包括传统外贸转型升级。为此,一方面必须提升传统外贸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比如引导外贸企业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传统品牌价值,支持企业大胆采用智能工具增强对消费需求的即时响应速度等。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逐渐成为我国对外出口的主力阵容,意见为此特别强调要完善与优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所谓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就是单票报关单金额在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的商品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无需到口岸报关,从而有效减少了港口查验、报关等一系列流程,大大降低了时间和费用成本。不仅如此,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不需要发票,增值税免征不退,而且除了外贸公司外,货代也可以作为准入主体采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它们可以直接结汇到个人账户。同时,由海关、商务、税务等部门全程线上监管的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系统,能够做到源头可溯、风险可控与责任可究。目前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已从最初的义乌市市场集聚区扩员到全国的31家,下一步还会纳入新的成员。
但必须清楚,出口新业态新模式的培育土壤并不仅存于产品出口层面,诸多辅助服务环节同样能够形成支持出口的新阵容。一方面,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最近几年涌现出来的外贸服务新业态,其承担着向中小型生产企业提供代办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外贸相关服务,需要通过创新商业模式,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降低出口企业贸易成本并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作为全新外贸新业态的保税维修业务因无须报出口关、无须交保证金和无须商检,复杂问题简单化,既提高了返修退运货物的维修效率,也降低了企业返修成本,更有效地提升了产品的海外客户满意度与竞争力,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扩大维修产品目录,同时考虑让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开展“两头在外”的保税维修业务。
离岸贸易是意见中重点圈点的服务贸易新模式,它不同于传统的来料加工贸易,也不同于需要从国外厂商进口机器、设备与技术的补偿贸易,国内企业提供的出口货物可以直接由境外的生产地付运到客户,而不经境内海关,由此实现了货物流、资金流和订单流跨境的“三流分离”。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贸易方式,离岸贸易业务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既需要优质的金融服务,也需要更多的基础平台作支撑,从而提升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
最后要特别强调的是,为给出口新业态新模式提供创新空间,意见提出了引入“沙盒监管”模式。所谓“沙盒监管”就是通过提供一个“缩小版”的真实市场和“宽松版”的监管环境,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出口企业对创新的服务、商业模式和交付机制进行大胆操作,其中监管层不会为“沙盒”所有的测试结果背书,相关企业也可以随时要求退出“沙盒”,且不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受测试者也不因测试本身而丧失任何合法的权益。相比于目前我国存在的自贸区、自贸港、保税区以及商业试验区等多种创新物理空间,“沙盒监管”的创新自由度更大,由此完全可以期待更为丰富的模式被创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