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避人民币汇率风险 -九游会国际
2005年7月21日,中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同时将人民币升值2%。这种更具弹性的汇率制度使企业面临的汇率风险加大。目前我国规避人民币汇率风险的工具只有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掉期业务8月刚开放,还没有正式开展,其它如人民币期货、期权等业务尚未开展,可供企业选择规避汇率风险的工具仍然不多,为此笔者总结了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七大措施供参考。
措施一:对外签约时采用多种计价货币
由于人民币从此脱离了其与美元汇率挂钩的关系,开始走上相对独立的浮动机制,故企业在对外签约时,可多采用非美元币种或美元与其它币种的组合,如欧元、英镑、日元等,因为未来如果美元汇率发生波动,而欧元等其他币种汇率不一定与美元同幅度变动。
措施二:协商使用固定汇率锁定成本
企业在对外签订商务合同时,可与对方协商,在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上规定使用固定汇率,即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一个汇率,如果未来汇率发生超过一定范围的波动,则价格条款按汇率波动幅度进行调节。如某企业向美国出口商品,签订合同时单价为usd100.00/件,合同约定按1美元兑8.27人民币计算成本,为827元人民币,如当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变为8.11时,则此时商品单价变为usd101.97/件,如当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变为8.43时,则此时单价变为usd98.1/件,产品成本总是固定在827元人民币。
措施三:灵活运用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有预付货款、跟单信用证、跟单托收和赊销等,每种结算方式在规避汇率风险方面作用不同,需灵活掌握。
预付货款。对出口商而言,在汇率有升值预期时,可多使用预付货款的结算,因为根据现行国家外汇管理规定,预付货款属于经常项目收汇,企业既可保留现汇,又可随时办理结汇,企业可根据自己对外汇市场的判断决定何时办理结汇;当然在出口商对汇率有贬值预期时则少使用预付货款的结算。对进口商而言,在汇率有升值预期时,则少使用预付货款的结算;在汇率有贬值预期时,则多使用预付货款的结算。
跟单信用证。对出口商而言,当汇率有升值预期时,应尽量多使用即期信用证结算,以便尽早收汇;当有贬值预期时,应尽量多使用远期/延期付款信用证结算,推迟收汇。对进口商而言,当汇率有升值预期时,应尽量多使用远期/延期付款信用证结算,以便推迟付汇;当汇率有贬值预期时,应尽量多使用即期信用证结算,尽早付汇,也可在开立信用证时就办理购汇手续。
跟单托收。对出口商而言,当汇率有升值预期时,应尽量多使用d/p即期结算,以便尽早收汇;当汇率有贬值预期时,应尽量多使用d/p远期或d/a结算,推迟收汇。对进口商而言,当汇率有升值预期时,应尽量多使用d/p远期或d/a结算,以便推迟付汇;当汇率有贬值预期时,应尽量多使用d/p即期结算,尽早付汇。
赊销。对出口商而言,当汇率有升值预期时,应尽量少使用赊销结算,以便尽早收汇;当汇率有贬值预期时,可多使用赊销结算,延迟收汇。对进口商而言,当汇率有升值预期时,应尽量多使用赊销结算,以便推迟付汇;当汇率有贬值预期时,可少使用赊销结算,尽早付汇。
在使用这些结算方式时应当关注外管局的相关规定.
措施四:向银行申请办理国际贸易融资或其它授信业务
出口商的选择
出口押汇指银行有追索权地购买出口商发运货物后提交的全套单据,即出口商发运货物后通过向银行申请办理出口押汇,可提前取得该笔出口货物项下的应收外汇款项(通常为应收外汇款项的80%左右)。根据现行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出口商办理出口押汇后所取得的外汇款项可办理结汇手续,这样就达到了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出口押汇包括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和跟单托收项下出口押汇。
票据贴现指银行保留追索权地购入已由金融机构承兑的未到期票据,即出口商通过向银行申请办理票据贴现业务来实现远期收汇即期化。出口商提前获得的外汇,既可保留现汇,也可办理结汇手续,从而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出口保理业务指出口商发货后,采用商业承兑交单或赊销方式收取货款的情况下,由出口保理商(通常为出口商所在地银行)对出口商出口货物后形成的应收账款,提供账务管理与代收、坏账担保和融资等综合性服务。在出口商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出口保理商后即可获得资金融通,出口商提前获得的应收外汇账款,根据现行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可办理结汇手续,这样就达到了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福费廷业务指银行应出口商要求无追索权地买断已经金融机构承兑的未到期的远期票据或远期债权。出口商通过向银行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既可提前收汇,又可规避未来收汇风险;出口商办理福费廷业务获得的外汇,既可保留现汇,又可办理结汇手续。这样可实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另外,当汇率有贬值预期时,货物出口后,出口商希望通过延迟收汇来规避汇率风险,可通过远期信用证的结算方式在境外银行承兑。出口商如需融资,可将承兑凭证向质押银行申请人民币贷款来实现,即借人民币,未来用收回外汇结汇来归还,从而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进口商的选择
进口押汇指银行收到境外出口商或其银行寄来的单据后,应进口商的要求先行代其对外支付单据项下款项,待进口押汇到期后由进口商归还银行外汇资金的一种业务。即进口商通过向银行申请办理进口押汇业务,可推迟购汇时间,从而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进口押汇包括进口信用证项下押汇和进口代收项下押汇。
授信开立远期/延期付款信用证指进口商在未足额缴存开证保证金的情况下,银行为其办理开立远期/延期付款信用证,来达到延迟付汇的目的,从而规避汇率风险。
另外,当汇率有贬值预期时,货物进口后,希望通过尽早付汇来规避汇率风险,为此可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开立即期付款信用证来实现。授信开立即期付款信用证指进口商在未足额缴存开证保证金的情况下,银行为其办理开立即期付款信用证,来达到尽早付汇的目的,从而规避汇率风险。
措施五:向银行申请办理保函业务
银行保函业务指以银行名义向中国境外机构或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下称受益人)承诺,当债务人(下称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时,由银行履行偿付义务。银行出具的保函分为融资类保函与非融资类保函两大类,其在规避汇率风险方面的作用不同,具体如下:
融资类保函中借款保函、融资租赁保函、补偿贸易保函、延期付款保函等,在一定的条件下均具有规避汇率风险的作用,如借款保函可通过借外汇、还外汇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融资租赁保函可通过分期/延期付款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补偿贸易保函可通过返销货物抵扣进口货物的价值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非融资类保函中预付款保函、尾款保函等,在一定条件下,具有规避汇率风险的作用,如出口企业为通过获得更多的预付货款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按国际惯例需要通过银行对外开立预付款保函来实现。
措施六:向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确定汇率在前而实际外汇收支发生在后的结售汇业务。客户与银行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人民币兑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交割期限。在交割日当天,客户按照远期结售汇合同所确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如到期违约则需缴纳违约金。目前工、农、中、建、交、招、中信银行可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中国银行最早于1997年开办此业务,现开办远期结售汇的币种包括美元、港币、欧元、日元、英镑、瑞士法郎、澳元、加元;期限有7天、20天、1个月至12个月,共14个期限档次;交易可以是固定期限交易,也可以是择期交易。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直接用于规避汇率风险的金融产品,可帮助有外汇收付业务的企业事先锁定交易成本,从而起到规避汇率风险的作用。2005年8月,人行进一步向全国有资格的银行全面开放了远期结售汇业务。
措施七:向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
2005年8月,管理部门已经允许银行对企业办理不涉及利率互换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这对企业是个好消息。在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中,企业与银行有一前一后不同日期、两次方向相反的本外币兑换交易,即在前一次交易中,企业用外汇按照约定汇率从银行兑入人民币,在后一次交易中,该企业再用人民币按照约定汇率从银行兑回外汇,上述交易也可以相反办理。例如,某出口企业收到国外进口商支付的出口货款500万美元,该企业需将货款结汇成人民币用于国内支出,但同时该企业需进口原材料并将于3个月后支付500万美元的货款。此时,该企业就可以与银行办理一笔即期对3个月远期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即期卖出500万美元,取得相应的人民币,3个月远期以人民币买入500万美元。通过上述交易,该企业可以轧平其中的资金缺口,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