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预审核 -九游会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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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规定,世商管理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义务人提供进口货物价格预审核代理服务,相关事项如下:
一、适用海关a 类(aeo一般认证企业)、aa 类(aeo高级认证企业)管理的纳税义务人可申请预审价。
二、申请预审价的进口货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进口货物为一般贸易应税商品;
(二)进口货物成交价格已确定并已装运;
(三)能提供证明其成交价格真实性与完整性的相关贸易单证;
(四)进口货物为非公式定价商品。
三、符合条件的纳税义务人,进口符合第二条规定的商品时,可以在货物实际申报进口之前至少15个工作日,书面提交预审价申请委托,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进口货物价格预审核申请单》;
(二)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与货物进口有关的商业单证;
(三)反映交易过程的业务函电、商品资料(包括商品技术资料、品质资料等)和价格行情等;
(四)世商管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四、世商管理将按照《审价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对纳税义务人申请提交预审价的商品价格进行初审。经初审认为符合成交价格有关规定的,世商管理向海关递交复审,审核通过后海关出具《进口货物价格预审核决定书》。
五、在办理预审价申请审核期间或作出预审价结论后,原提交的内容发生变更的,纳税义务人应当立即向世商管理书面说明理由,并重新提出预审价申请。
六、《预审价决定书》仅对纳税义务人本次申请的货物有效。《预审价决定书》的有效期限为90天。遇特殊情况的,纳税义务人可书面申请延期,经海关同意可以再延长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