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海关事务合规 —运用美国海关事务担保(cbp bonds)顺畅通关 -九游会国际

海关事务合规(简称“关务合规”)是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的重要组成。企业开展跨境投资、贸易或服务,都会带来货物、物品与运输工具等的跨境流动,都需要遵守当地海关法律法规与关务行业规范。企业关务合规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合规能力建设可以使得企业在开展投资与贸易之前识别风险,在经营管理中避免、降低和处理风险;同时,也可以充分获得因守法所带来的各种通关便利,从而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各国海关事务担保制度的目的都是为了在贸易(税收)安全和贸易便利化之间实现平衡,既能保证海关税费和企业合规,也不会影响商界的通关速度与便利。但是当前并无关于海关事务担保的有效的全球性国际法。因此各国的海关事务担保制度各不相同。因此,为了在美国顺畅通关,需要具体了解并运用美国海关事务担保规则。
一、美国海关事务担保是什么?
the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bonds(cbp bonds)是指美国海关事务担保。
美国海关事务担保是被担保人(海关事务主体)向美国海关提出申请,由担保人(多为美国政府认证的担保企业)为了被担保人(海关事务主体)的关务合规及其海关税费而向美国海关承担责任的一种担保。海关事务主体一般包括参与跨境供应链的各种主体,如进口人、报关代理人、国际承运人、对外贸易区经营人、保税货物保管人等。
如果为了商业目的而进口到美国境内的货物价值超过2500美元,或是进口属于其他美国联邦机构实施入境管理要求的商品(如枪支或食品等),则必须使用海关事务担保。
二、ebond什么?
ebond是指通过美国的单一窗口ace(automated commercial environment ,自动化商业环境)所提交的海关事务担保,其法律效力与纸质担保一样。
2014年11月28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以下简称“cbp”或“美国海关”)发布了联邦公报,通知商界自2015年开始开展电子化海关事务担保项目的自愿测试,此后又不断改进与更新。当前ebond已得到了广泛使用。
三、美国海关事务担保规则依据
美国海关事务担保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基于《美国法典》第19编第66节(19 usc § 66)和第1484节(19 usc § 1484)等授权与规定;其具体的实施性规则规定于《美国联邦政府法规汇编》第19编第1章第113节中。
美国海关ebond项目的主要依据是一系列美国联邦注册公告的通知,如第2014–28146号美国联邦注册公告(fr doc. 2014–28146),第2015–00029号美国联邦注册公告(fr doc. 2015–00029)等。
四、海关事务担保的当事人
在海关事务担保法律关系中,美国海关为担保的受益人。
担保人是为被担保人的海关税费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通常情况下,美国海关事务担保的担保人都是经过美国政府认证的企业。美国财务部网站(https://www.fiscal.treasury.gov/surety-bonds/list-certified-companies.html)公布并更新有资格为美国海关提供担保的担保企业名单(treasury department circular 570)。
被担保人是各类海关事务主体,也是向美国海关提出担保申请的人。美国海关事务担保通过1-17的数字编码以及“1a”和“3a”(共计19个编码)来表示所担保的不同海关业务。例如,“1”适用于进口人或报关代理人的业务,“2”适用于保税商品的保管人的业务,“3”适用于国际承运人的业务,“4”适用于对外贸易区业务,等等。
因此,通俗所称的“customs 3 bond”就是指对国际承运人所适用的海关事务担保。我国的跨境物流企业如果有对美国的海关业务,可以考虑申请使用这种连续担保。
企业担保人一般会与被担保人签订担保协议,明确担保责任范围及其限制。《美国联邦政府法规汇编》第19编第113.37节中规定了担保责任及其限制协议(corporate sureties agreement for limitation of liability)的模板。
五、美国海关对担保进行集中管理
美国海关不仅仅是担保的受益人,还负责对海关事务担保进行管理。
被担保人通过提交“美国海关表格301”(cbp form 301)或“美国海关表格301a”(cbp form 301a)向美国海关提出海关事务担保申请。
美国海关对海关事务担保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具体是由美国海关税收部门财务办公室(具体为thesurety bonds & accounts team)统一负责海关事务担保的申请、计算、批准和管理。口岸海关不再参与海关事务担保管理事宜。
美国的单一窗口ace和ebond项目为美国海关对海关事务担保的集中管理提供了可行性。
六、有哪些海关事务担保类型可以选择?
海关事务担保包括两类:一种是仅能为单次海关业务提供担保的一次性担保(singletransaction bonds, stb);另一种是可以为多次海关业务提供担保的连续担保(continuousbonds)。连续担保不是强制性的。此外,当前美国海关提供了一种新的担保业务,即知识产权样品担保(ipr sample bonds)适用于知识产权权利持有人,知识产权样品担保属于连续担保的一种。
除了上述仅适用于海关事务的担保外,企业还可以运用综合担保(consolidatedbonds)。这种担保不仅可以担保关务合规和海关税费,还可以对被担保人遵守其他进出口法律法规提供担保。
七、连续担保的担保金额怎么计算?
两种类型的担保的最低保险金额是100美元。以进口人或报关代理人的海关事务担保为例,连续担保的担保金额最低额是以被担保人在过去12个月内支付的关税、税款和费用总额的10%为基础计算的。此外,还要加上一些未支付税费金额等项目。
连续担保的有效期一年或至进口商或担保人取消担保函为止。美国海关会定期审查连续担保是否足以保证被担保人的合规与税费责任。要注意的是,担保金额不是保费。保费是支付给担保人的。
八、如何选择不同担保类型的建议
企业可以选择一次性担保,也可以连续担保。同一笔海关业务的连续担保的费用明显会高于一次性担保,但连续担保的费用均摊在所担保的每笔海关业务上又明显要比一次性担保合算。
具体选择哪种海关事务担保类型,不能简单地看担保金额和保费的高低,而是取决于企业将货物进口至美国的频率和业务种类。如只是偶尔进口,建议使用一次性担保。如果经常将货物进口至美国并通过各个不同的口岸入境,则连续保税是在效率和经济上的最佳选择。
来源:海关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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