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r贸易术语-九游会国际
cfr又名cnf(cost and freight),也就是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根据《1990年通则》,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所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到指定目的港的船上,且需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cfr含义
cfr又名cnf(cost and freight),也就是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根据《1990年通则》,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所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到指定目的港的船上,且需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买卖双方的义务
买方的义务:
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取得进口许可证或是其他的核准书;
需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办理保险各项手续以及支付保险费;
收取卖方按合同所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卖方的义务:
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向买方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
签订从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需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