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顺利获得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或一般认证 -九游会国际
aeo能带给我们什么好处,那要比原来的a类、aa类更上一档次,因为它是与国际接轨的标准,是国际互认的标准,简单的说,aeo认证就是ceo工程,这句话说起来简单,但是只有体会到它真正的涵义,才能明白如何要求和管理自己的企业,引领企业的发展方向。
随着认证政策的落地,认证工作的展开,成为认证企业的门槛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因为,社会的进步推动企业必须诚信,走出国做生意,必须遵守国际规则,在社会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趋势下,对企业自我管理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诚信企业所得到的社会认可度、国际贸易优惠度也越来越高。一方面,海关的认证企业享有优先的便利措施,比如,海关现在推行的汇总征税工作,规定必须是认证企业才能享有,汇总征税给企业带来的好处是什么?应税货物通关时间能节省70%,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核心就是大幅降低企业纳税成本。另一方面,享有签约国家同等的便利措施。因此请大家珍惜已经取得的认证资格,并为继续享受海关和国家相关部门为aeo企业带来的便利条件而持续努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第三,活动结束后,如果有疑问,可以现场提问,或事后咨询海关现场业务一处的工作人员。
宣讲目的:
*了解、明晰海关信用管理制度要求
* 知晓认证企业的权利与义务
* 促进企业提高内部管理水平,配合海关监管
2、今天宣讲的内容分三部分:《信用办法》修订背景,企业信用管理制度,aeo制度和国际合作,其中重点介绍第二部分——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以及第82号公告——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3、海关为什么要建立认证企业制度?主要基于这四方面原因,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世界海关aeo制度的要求。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强调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遵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在这个历史背景下,海关出台了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4、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原来的企业分类管理制度的不同,主要从8个方面体现出修订理念和成效:
5-1)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优化企业信用等级
海关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要求,一是制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为核心的系列文件规定,将企业信用等级由以前的五种类型优化为高级认证企业、一般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三种;二是建立管理系统,目前上线的平台有: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关企合作平台,目前可用于查询报关差错率;还有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用于查询企业注册、信用等级、案件处罚等相关信息;三是建立合作机制,实现海关与国家有关部门、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海关的合作,达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如,我们在认定认证企业时,需参照国税、银行等外部信息,而且是不可规范改进的要求。
6-2)加强监管服务,拓展了信用管理对象
以前《分类办法》的管理对象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和加工生产企业三类,《信用办法》则将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所有企业(如物流企业)均纳入信用管理范围,使得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基本涵盖了进出口货物供应链上各种参与主体。
7-3)体现公平正义,取消企业规模、时间限制
《信用办法》取消了报关相关票数、进出口收发货人年50万美元进出口额度和新注册企业满1年才能申请认证企业的年限限制,更多的体现国家和海关对守法经营的小微企业、创新企业和新兴业态企业的支持。
8-4)建立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制度
《信用办法》包括规定应当采集能够反映企业进出口信用状况的信息,海关总署2014年81号公告附件公示了上述信息范围,公示时限为5年,同时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权利。这就是说海关不仅要采集企业信用信息,并且向社会公示这些信息,并为其他执法部门执法时作参考。
9-5)与国际接轨,建立认证制度
规定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的aeo。建立了相应的认证制度,将验证稽查改为实地认证。将认证企业分为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并制订了相应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详见海关总署2014年82号公告。
10-6)科学设置认证指标
在设置信用状况认定指标时注意刚性标准与弹性标准、绝对值与相对值相结合,如企业守法规范上,除了考虑行政处罚的金额,还考虑了处罚次数与企业申报的报关单数的比例。同时充分考虑了商贸企业的特点,将知识产权视同一般违规案件,并且将所有违规案件纳入企业信用评定标准之中。此外,充分考虑了新生业态企业,即便一家企业新成立,只要正常运营,符合《认证标准》的相关规定,不需要成立满一年就可以申请认证,并且可以直接申请高级认证。但是,一般情况下,我们并不鼓励企业直接申请高级认证,毕竟,任何事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经过有效的规范经营后,企业才会更符合高级认证企业的标准。同时,高级认证企业的责任要远远大于一般认证,如3年内要重新认证,信息系统设置和维护需要大额成本等。
11-7)简政放权,简化程序,主要体现在:
一是下放了核批权限,比如高级认证企业,由各直属海关认定;二是减少企业申请程序,除认证企业需申请外,失信企业符合条件后,海关自动将其信用等级调整为一般信用企业。
12-8)实施差别化管理,加强执法统一
以前《分类办法》配套执行的《企业分类管理措施目录》是海关内部文件,没有对外公布,且大部分优先类措施缺乏操作性,且未固化到通关系统中,各关执行标准不统一,造成高信用企业便利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措施落差不明显,海关执法不统一等问题。
第二部分——企业信用管理的内容
13、《信用办法》充分体现“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制定了差别化管理措施,包括便利管理、常规管理和严密监管。一方面参照国外海关aeo制度做法,原则性列出了认证企业可以适用的信用管理措施。既可实现评用结合的目的,又可保证《信用办法》的相对稳定,同时也为国际aeo互认中给予互认国家或者地区企业通关便利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将依据《信用办法》制定内部细化的差别化管理措施目录,利用科技手段将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固化到计算机系统中,确保全国统一实施。
14、认证标准——82号公告里公布了,高级认证分5大类18条32项,一般认证分5大类18条29项。
15、目前已经公布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汇总,简称1令4公告
16、75号公告——公布了执行过程中涉及的7个法律文书,其中规范改进通知书与各企业密切相关,海关已统一下发了第一批规范改进通知书,涉及第一季度报关差错率。
17、80号公告——报关差错率,提供企业查询平台: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关企合作平台
http://jcf.chinaport.gov.cn/jcf
18、81号公告——
一)自2014年12月1日起,按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7号)适用aa类管理的企业过渡为高级认证企业;适用a类管理的企业过渡为一般认证企业;适用b类管理的企业过渡为一般信用企业;适用c类、d类管理的企业,海关按照《信用办法》重新认定企业信用等级。
c类、d类企业经重新认定后信用等级为失信企业的,企业信用等级适用时间仍按原适用c类、d类时间计算。这样便于促进企业尽早通过守法自律,提高自己的企业信用等级,加强市场竞争力。
认证企业可以凭适用aa类、a类管理的法律文书向海关申请换领《认证企业证书》。目前证书的发放还没有开始,我关发放时将会通知企业。
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表,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 向社会公示。
第三条:3 种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有权对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提出异议;提出异议需提供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同时要留下相应的九游会国际的联系方式。具体可查看中国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关网-办事指南-企业管理,深圳海关企业管理的相关业务,如认证申请、异议处理、报关差错率复核等都在里面。
第六条:1年内:主要是针对企业信用等级调整的时间计算。如果企业等级向上调整为认证企业的,自海关接受企业申请之日起倒推12个月计算;如果企业等级向下调整的,以最近一次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倒推12个月计算。
19、82号公告——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一般)一会而将会专门讲述。
接下来给大家介绍一下225号令《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和理解要点。
20、225号令——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共5章24条,2014.12.01.起实施。第一章总则共5条;第二章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 3条;第三章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7条; 第四章管理原则和措施 5条;第五章附则 4条。
21、第一章总则,包括5条,从办法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企业分类、aeo含义、合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阐明。
22、第二章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共3条,包括采集范围、公示企业信息的原则、范围及期限,复议主体及海关处理时限。
第六条规定海关在5个方面对企业进行信息采集,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第七条规定海关公示企业信息的原则是: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公示企业4方面的信息。
第八条规定三种人可以对公示信息不准确的提出异议——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海关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20内复核。
23、第三章 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共7条
第九条认证企业的标准一会在后面还会详细介绍,这里暂不展开。
第十条 10种认定为失信企业的情况(逐条解释)要提醒各位注意的:
第二款和第四款。如果企业报关量不大,建议将报关业务交给专业报关公司负责,否则比较容易被此两款命中而导致降级。以福保海关为例,一季度该关辖区企业报关差错率,有16家企业报关差错率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报关差错率1倍以上,7家超过全国平均报关差错率,这23家企业都接到了整改通知书。如果第二季度再超过同期全国平均报关差错率1倍以上,就不可避免地面临降为失信企业的境地。
同时,还要解释一下为什么企业收到整改通知书后感觉整改时间那么紧迫:
由于上季度超标的必须在当季完成整改,而总署下达上一季度的全国平均报关差错率在本季度的第二个月月初至月中旬,再由直属海关下达到隶属海关,隶属海关核对后再下发整改通知书,这就造成企业接到整改通知书时已经没有太多的整改时间了。因此,希望各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一政策变化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如果仅因为这一个指标导致企业降为失信企业,一方面企业有点冤枉,另一方面说明企业高层对政策调整方向不敏感,内部管理不过硬。还有,报关差错率超标的,会影响申请高级认证,高级认证的标准是连续4个季度报关差错率不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报关差错率。
关于报关企业1年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次数超过上年度报关单、进出境清单总票数万分之五的规定,也就是说2000票业务有1票违规(警告在内)就要下调到失信,实际上是对小规模报关企业的考验,今后的趋势无疑就是对守法合规的大型报关企业有利。
第5款如果企业搬迁或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请务必及时到海关办理变更手续。如果海关到实地巡查发现人去楼空、电话不通等情况,就可依据此款认定企业为失信企业了。
第十一条规定了一般信用企业的三种情形。如果符合此三种情形的,认定为一般信用企业。
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必须主动向海关提出申请成为认证企业,海关才按照《认证企业标准》对企业实施认证。也就是你没需求我就不做。文件规定海关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认证,但到目前为止海关尚未开始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认证。相关的试点工作还有待开展,这里先说明一下。
第十三条认证时限缩短为90天,含高级认证和一般认证。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30天。
第十四条发生3种情形的,海关终止认证:一是企业发生走私违法违规的行为,二是企业主动撤回认证申请的,三是其他应当终止认证的情形。
24、第十五条海关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结果实施动态调整:高级认证企业——每3年重新认证一次;一般认证企业——不定期重新认证;
认证企业——未通过重新认证,适用一般信用管理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成为认证企业;
高级认证企业——未通过重新认证,但符合一般认证企业标准的,适用一般认证企业管理。
失信企业——适用失信企业管理满1年 未再次发生第十条规定失信企业的情形的,海关应当将其调整为一般信用企业管理。
这是海关主动作为,调整后的结果会公布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企业在失信企业到期后的1-2个月查询即可。
25、第四章共5条,这章主要规定的是企业享受的管理原则和措施,也就是你作为认证企业享受什么权利.
26、一般认证企业享受第十六条规定的4条优惠措施;
27、高级认证企业除享受第十六条规定的4条优惠措施外,还享受第十七条规定的4条优惠措施,共8条优惠措施。其中海关对加贸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等都是针对高级认证企业的优惠措施。深圳海关对原客协企业但非高级认证的企业及其他少量重要的企业仍设立协调员扶持措施。
28、第十八条的4款管理措施是针对失信企业的。
29、第十九条规定有3个原则:一是优先原则,即高级认证企业的管理措施优于一般认证企业。
二是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因企业信用状况认定结果不一致导致适用的管理措施相抵触的,海关按照就低原则实施管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举例来说,一份报关单,经营单位是高级认证企业,报关单位是一般认证企业,运输单位是一般信用企业,那么这份报关单在海关申报后,海关按照一般信用企业管理措施对待,而不是一般认证的优惠措施,更不是高级认证的优惠措施。
三是涉案暂停原则。只要认证企业涉嫌被立案侦查或调查的,海关先暂停企业管理措施,按照一般信用企业进行管理。
30、第二十条企业名称或海关注册编码发生变更的,海关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结果和管理措施继续适用。分4种情况:(见条例)如果由企业发生这4种情况的可分别对应,明确自己的信用等级以及适用的管理措施。
31、第五章 附则,共4条
第二十一条 走私罪和走私行为、违规行为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不同,见条例
32、第二十二条 7个办法中的用语含义
33、三、aeo制度和国际互认
(一)概念——“aeo”,意为“经认证的经营者”。
(二)出台背景
随着国际经济贸易形势的深刻变化,早在本世纪初,世界海关组织(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简称wco)就致力于海关职能的转变,“911事件”之后,全球贸易的安全与便利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2005年6月wco通过了《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简称《标准框架》,英文缩写safe),为推动全球贸易供应链的安全与便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包括中国海关在内的74个成员当场签署了实施《标准框架》的意向书。截至目前,向wco递交意向书的成员海关已增加到162个,占wco成员总数(179个)的91%。
(三)基本内容
aeo制度的基本内涵是,海关以企业为基本合作对象(请注意:这里说的不是管理对象或管理相对人,说明海关角色的转变),通过海关为守法、安全的企业提供最大化的通关便利,建立九游会国际的合作伙伴关系,达到互利双赢的目的。aeo制度的构建,从本质上改变了海关与企业之间在传统意义上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以适应现代化海关制度建设及大监管体系建设改革需要,符合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34、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标准框架》中引入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标就是构建海关与商界的九游会国际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安全与便利。目前中国海关已经与新加坡、欧盟、韩国等国家,以及中国香港等地区海关开展了aeo互认,另外还与美国海关开展了c-tpat联合验证工作。aeo互认合作协议签署后,中国的aeo企业不仅能享受到国内的通关便利,在出口至协议国家或地区时,将享受到相关的通关便利,同时相关国家或地区的企业出口至中国时也会享受到相关的便利。此举将大幅提升中国aeo 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竞争力,大幅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比如,通过中美c-tpat联合验证的中国企业,在美国的通关效率提高了50%左右。
随着中外aeo合作的不断深入,目前中国海关已启动了与俄罗斯、澳大利亚、印度、南非、巴西等10多个国家的aeo互认接触,下一步将按照“一带一路”的计划全面推进。8月中旬,中俄在西安会谈。如果中俄两国海关实现aeo互认后,将会给中俄两国企业带来更大的通关便利。这就是中国海关aeo互认合作的有关情况。
希望通过今天介绍,不管是中方的企业还是外方的企业,能够进一步了解中国海关企业管理的有关政策。中国海关也会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同时祝愿在座的企业家们能够在海关aeo政策的扶持下,将企业越做越好,越做越强。
接下来,进行我们今天的第2个重点内容,介绍一下海关总署82号公告——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李美琪:第二部分——82号公告——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解读(2015.07.31)
标准分两部分——说明和认证标准。
说明部分——有5条,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认证标准第12、13、14、15、17、22、23项(一般认证是9、10、11、12、14、19、20)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是否通过认证。
12-15项(一般认证9-12)分别对应的条款为财务状况标准中的会计信息、偿付能力、盈利能力、缴税能力,17(14)项为守法规范中的遵守法律法规企业违法,22(19)项为符合海关管理要求,23(20)项为未有不良外部信用。这7项指标是不允许整改的,也就是说如果这7项指标中任意一项指标不达标,那么就意味着不能申请认证,如果开始了认证工作,也必须终止。
第二部分——认证标准,
我先谈三点理念:
一是请认证企业尤其是高级认证企业注意,如果本企业没有达到要求,请尽快对照条款达到要求,否则在下一步将开展的高级认证企业3年内的重新认证中无法达标。一般认证企业开展的是不定期认证,压力可能没那么大,但海关启动了监控程序,对企业信用评估分值低于60分的,将立即启动重新认证,因此,希望一般认证企业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平安无事。
二是对照标准要逐字吃透,要认真想一下,不要埋头苦干,忙了半天瞎忙活,或者是过于乐观,大笔一挥,自我评估都是100分以上,交给海关了事,大家别不信,交我这儿的,可都是100分以上,可我即使和企业多次沟通,然后再去认证的时候,还真没有1家1次就能过的,下发的规范改进通知书可罗列了一大堆要改进事项。海关的要求是什么?关于标准中书面制度、程序或文件记录、措施的表述又是什么?大家要细心想一想,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按着标准做。实际上,所有的标准,一般都是要有书面制度,然后是相关的落实措施即程序或记录部分。除非哪些指标、具体数据方面的要求。
三是对企业开展认证的理念大家要理解。守法 安全,海关逐项检查提出要求,是帮助大家守法规范的,所以你们制定的规章制度一定要符合海关守法的要求和企业自身管理的安全需要,一定是在法人或高管不在的情况下,你的企业还能合法、正常、高效的运转,你交给海关认证的制度一定是你需要的、一定是对企业发展有利的,而不是为了单独的1次认证。因为,有重新认证、企业监控的不定期认证、九游会国际的合作伙伴的要求等等都在后面等着你,所以,从一开始就规范,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上述3点理念,非常重要,是方法和方向,只有方法和方向对了,才能事半功倍。大家手上有具体的标准说明,时间有限,我想着重讲讲认证通过的标准,哪种情况认证为达标,哪种为部分达标,以及不达标。在此以高级认证标准进行讲解,其中红色字体部分为高级认证企业特有的条款,一般认证企业不需要具备,但如果申请适用高级认证企业,就必须按照要求逐项达标。
一、 内部控制标准(1-11条)——理解要点:有文件,有记录
(一)组织机构控制:
1条:内部组织架构——2条要求:(1)(高级认证)进出口业务、财务、内部监督等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分别设有这三个部门,且各部门独立工作,有自己的职责。(2)指定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关务,对企业认证建立书面或者电子档案。达标要求:2点要求都达标,该条才达标;有1点或2点部分达标,该条为部分达标;有1点以上不达标的,即为不达标。
2条: 海关业务培训——2条要求:一是必须有内部关于海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制度;二是法人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员,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这2种人每年至少必须参加1次培训。达标要求:与上述条款一样,2点要求都达标,该条才达标;有1点或2点部分达标,该条为部分达标;有1点以上不达标的,即为不达标。
以下条款的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也都是这样确定的。
(二)进出口业务控制
单证控制:——相同,要求企业有单证复核或者纠错制度或者程序。区分3类企业(见条例3)
单证保管(2)——相同,建立电子 纸质报关单管理机制,确保企业保存的进出口纸质和电子报关单证、物流信息档案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与安全性。单证保管年限,一般贸易至少3年,加工贸易4年,减免税11年。
报关专用印章,以及海关核发的证书、法律文书。妥善保管,要靠制度 管理。
进出口活动:(高级认证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核的一环,会要求企业提供涉及的货物流、单证流、信息流程控制的书面文件,并且抽查企业相关单证。)进出口业务管理流程设置合理、完备,涉及的货物流、单证流、信息流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经抽查,未发现有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形。一般情况下海关抽查的各类单证不少于10份。涉及的各种贸易类型,海关都会审核。
(三)内部审计控制:——相同,——理解要点:要建立规章制度,要有检查落实记录
内审制度(2):(1)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岗位,或者聘请外部专职人员独立对进出口业务等实施内部审计。(2)每年至少内审1次,建立内审书面或者电子档案。海关将对企业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并抽查落实情况。企业无内审制度,或内审档案不完整,为不达标。
责任追究(2):(1)建立对进出口业务发现问题或者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或者措施。(2)建立对企业人员和报关人员私揽货物报关、假借海关名义牟利、向海关人员行贿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或者措施。
改进机制(2):(1)建立改进制度或者措施。(2)对海关要求的规范改进事项,应由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具体规范改进实施。
这里对曾经出现问题或案件的企业,责任追究和改进机制就必须要有所反映,而不仅仅是只有制度规定。
(四)信息系统控制
1、信息系统(高级):具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记录企业生产经营、进出口或者代理报关活动的信息系统,特别是财务控制、关务、物流控制等功能模块有效运行。如果企业尚未建立财务控制、关务、物流控制这3个模块的管理系统,那肯定无法通过认证。因为模块的有效运行不是在短期内就可以完成的。所以这一条,实质上是无法规范改进的。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
2、数据管理(高级)(2):(1)生产经营数据以及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录入系统。系统数据自进出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之日起保存3年以上。
(2)进出口或者代理报关活动等主要环节在系统中能够实现流程检索、跟踪。
这一点比较好理解。
3、信息安全(3)——相同
(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信息系统安全,并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2)有专门程序或者制度,识别信息系统的非正常使用,包括非法入侵信息系统,篡改或者更改业务数据,并对上述行为有严格的责任追究。信息系统要使用专人账户和密码,并且定期更改用户密码。
(3)有专门程序或者制度,保护系统和数据,有数据恢复、备份等手段防止信息丢失,应用反病毒软件和防火墙技术。
这就要求企业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对电子报关单证进行妥善保管,尤其是无纸化通关的企业对电子报关单证要进行保管、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