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简易归类方法 -九游会国际
有列名要归列名;
没有列名归用途;
没有用途归成分;
没有成分归类别;
不同成分比多少;
相同成分要从后;
丝、毛、棉、麻、长、短涤;
人造纤维从后级。
一、列名优先原则:有列名要归列名
本文所述“有列名”是指《税则》中税(品)目条文或者子目条文中列名具体或比较具体的货品名称。
例如:
1、已冲洗并已配音的供教学用的35毫米电影胶片 税号3706.1010;
2、规格及形状适于安装在船舶舷窗上的钢化安全玻璃 税号7007.1110 ;
3、输出功率为80瓦的吊扇 (电动机功率在125瓦之内) 税号8414.5110。
4、体操鞋(鞋底为天然橡胶制,面料为棉及氨纶混纺织物)税号6404.1100
二、没有列名归用途;
三、没有用途归成分
成分一般是指化合物或组合物中所含有物质(元素或化合物)的种类。
“没有用途归成分”的归类方法,是指当某种货品的归类语言无法与《税则》相吻合,既没有具体列名,并且用途特征也不明显时,应顺序按其主要“成分”归类。也就是要按照《归类总规则》二(二)、三(二)所示规则进行归类。并且应当按照“列名”、“用途”、“成分”归类方法的先后次序归类。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照成分归类的货品基本分为三大类:
其一、由某种材料制的货品。如:针叶木制、阔叶木制、钢铁制、铝制、铜制、塑料制、纸制、化学纤维制、天然动物纤维制、天然植物纤维制等。对于这一类的货品,我们应当理解为完全由该类物质加工而成,或以该类物质占有绝对比例的物质构成。如木制门窗、钢铁制螺母、塑料制螺母、铝制牛奶桶、化纤制香烟过滤嘴等。
四、没有成分归类别
“按类别归类”的方式,是在按“列名”、“用途”、“成份”无法归入适当税号时才能使用。“类别”归类表现为:
其一、该货品属于何类货品(二十二类);
其二、该货品的用途、机理、结构特征类似于何种货品。如:
1、祛风壮骨酒(不含濒危野生成分)属于中药酒类,归入3004.9051 。
2、绱鞋用带眼的锥子(贱金属制)类似缝纫针,归入“刺绣、穿孔锥及类似品”相应子目,7319.9000—“其他”。
3、绱鞋用不带眼锥子(贱金属制)其功能为手工倘鞋用的钻孔工具,归入税号8205.1000:钻孔或攻丝工具,也就是无眼的锥子应属于钢铁制钻孔用的手工工具类。
4、瓶装沐浴液按头(塑料制),归入8413.2000手动液体泵
5、自行车打气筒,8414.2000手动或脚踏式气泵
6、自行车内胎气门嘴,8481.3000 止回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