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新规 -九游会国际
备案单证
做好备案单证管理,对于出口企业强化出口退 (免)税管理和防范涉税风险非常重要。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下备案单证管理的主要内容吧
备案单证要求
纳税人应在申报出口退 (免) 税后15日内,将备案单证妥善留存,并按照申报退 (免) 税的时间顺序,制作出口退 (免) 税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单证存放方式,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纳税人无法取得文件规定单证的,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资料进行单证备案。纳税人发生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 第二条。
02、备案单证内容
1.出口企业的购销合同 (包括: 出口合同、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等) 。
2.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 (包括: 海运提单、航空运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单、的货物单据,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发票,出口企业承付费用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发票等)
3.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 (包括: 委托报关协议、受托报关单位为其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 第二条
03、存储方式
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留存保管上述备案单证。选择纸质化方式的,还需在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中注明备案单证的存放地点。动冬机广块圳学等哈冬t日人按更求将影像内化或者数字化备案单证转换为纸质化备案单证以供查验的应在纸质化单证上加盖企业印章并签字声明与原数据一致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 第二条。
04、保存年限
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 第二条。保存期限与年m一] 来接规定进行单证备案
1.出门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 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 (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己申报退 (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
2.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第五条第 (八) 项;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第十三条第 (一) 项;3.《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提供虚假备案单证。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查实属于偷骗税的,应按相应的规定处理。2.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
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2] 39号) 第七条第 (一) 项;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第五条第 (九) 项;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
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第十三条第 (三)项;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
备案单证管理对分类管理等级的影响
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存在下列情形的,应自发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调整其出口企业管理类别:
1.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拒绝提供有关出口退 (免)税账簿、原始凭证、申报资料、备案单证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调整为四类。
2.类、二类出口企业不配合税务机关实施出口退 (免)税管理,以及未按规定收集、装订、存放出口退 (免) 税凭证及备案单证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调整为三类。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 (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 第十三条第 (二) 、 (三)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