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商品归类技巧与合法避税操作 -九游会国际
最新商品归类技巧与合法避税操作《协调制度》的《归类总规则》(6大原则)
(一)规则一: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
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规则一中的第二句话有两层意义:其一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要按品目条文、类注释、章注释以及我国加入的子目注释的顺序先后确定。注释在货品税号归类中的作用是用来限定类、章、品目所包括的货品范围。
(二)规则二
(一)品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
品)在进口或出口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一)的主要含义:品目所列商品包括其不完整品和未制成品。但是,这一规则必须以其具有完整品和制成品的基本特征为前提,才能成立。另外,品目所列货品还包括,完整品和制成品在进出口时状态为未组装件或拆散件。注意,“不完整品”是指该货品已具有其主要特征、形状,但缺少一些非关键性零件;“未组装件或拆散件”是指其零部件只需简单组装、调试即可成为成品的货品。
例1、缺少四个轮子的全地形高尔夫球车,税号:8703.1011(46xy);
例2、未喷漆的自行车架,税号:8714.9100 (b 6);
例3、缺少螺钉的塑料制眼镜架, 税号:9003.1100;
例4、已剪裁成型未缝制的机织面料分指手套,税号:6216.0000;
例5、高速摄影机成套散件(ckd),税号:9007.1910;
例6、机动游览船成套部件(skd),税号:8901.1010 10 (o);
注1、 skd—成套部件,ckd—成套散件。
注2、 对于机电产品的零部件,在同时报验进口时每套价格达到同型号整
机到岸价格的60%及以上的也视为构成整机特征,按整机归类。
商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注:但是不能发生化学反应),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
主要含义:品目中所列的某种材料包括了该种材料的混合物或组合物,但是,添加的物质或组合起来的材料不能改变原来物品的主要特征、特性。
例1、加碘的食用盐,税号:2501.0011(a b);
例2、加糖的牛奶,税号:0402.9900(a b);
例3、普通羊皮革制分指手套、口上镶有家兔毛皮装缏条,税
号:4203.2990 90;
例4、外部敷有彩色糖衣的巧克力豆(零售包装),税号:
1806.9000 (a b)。
规则三:当货品按规则二或由于其他任何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
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
(一)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目。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和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品目对该货品描述得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
(一)的主要含义:当一种货品似乎在两个或者更多的品目都涉及时,对应的品目条文内容具体、详细的,优先于品目条文内容一般、概括的。
例1、清水小白蘑菇罐头,归入税号2003.1011。
例2、羊毛针织婴儿袜,归入税号6111.9010 。
例3、电动理发推子,归入税号851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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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二)的主要含义:对于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零售的成套货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
条件:
1、由至少两种以上看起来可归人不同税号、性能互补的不同物品构成的。如外部由精制塑料盒包装,内有12把相同的不锈钢制成的餐叉,即不得将其按照本规则进行归类。
2、专门将几件产品或者物品包装在一起。
3、其包装形式适宜直接销售给买方。
例1、速冻馄饨(带有小调料包及小压缩蔬菜包,零售包装),归入税号1902.2000 。
例2、家庭用电熨斗(功率500瓦,带有一个钢铁制的熨斗架及一个塑料制的加水漏斗,零售包装),归入税号8516.4000。
(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品目。规则三(三)的主要含义:是从后归类的原则。即归类时无法适用规则三(一)或(二)的规定时,将该货品似乎可归入的税号进行比较,然后按照排列顺序在最后的品目进行归类。但是,本规则必须是在品目条文和类、章
注释无其他规定的条件下,才能运用。
例1、按重量计含50%的聚脂短纤纤维、25%的精梳羊毛、25%的精梳兔毛
的机织面料(未漂白)。归入税号5515.1300 。
例2、按重量计含50%的聚脂短纤纤维、50%的棉纤维的针织窗帘。归入税
号6303.1931。
例3、按重量计含50%的聚脂短纤纤维、50%的亚麻纤维的针织窗帘。归入
税号6303.1991 。
(四)规则四:根据上述规则无法规类的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品目。
规则四的主要含义:该规则所适应的对象在《税则》中表现为“其他”、“未列名货品”、“具有独立功能的器具”等品目、子目条文。“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品目”是指所归货品在没有具体列名的情况下,应该根据其基本特征、功能特性、用途、材料、加工方式等将其归入与
之最相类似的品目。
例1、手动羊毛剪,归入8201.9000 。
例2、一氧化碳。归入2811.2900 。
例3、烘烤杏仁(零售包装),归入2008.1999 。
例4、动物骨灰,归入2621.9000(其他矿渣及矿灰,包括海藻灰(海草
灰);焚化城市垃圾所产生的灰、渣)。
例5、仿珍珠(蜡制),归入9602.0090(ab)(蜡、硬脂、天然树胶、天然树脂或塑型膏制成的模塑或雕刻制品以及其他税目未列名的模塑或雕刻制品)。
(五)规则五:除上述规则外,本规则适用于下列货品的归类:
(一)制成特殊形状仅适用于盛装某个或某套物品并适合长期使用的,如
照相机套、乐器盒、枪套、绘图仪器盒、项链盒及类似容器,如果与所装
物品同时进口或出口,并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的,应与所装物品一并
归类。但本款不适用于本身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
规则五(一)的主要含义:该规则所适应的对象主要是供长期使用的专
用包装容器。并且,与所盛装的货品同时进出口,同时报验,以及包装容
器本身并未构成货品特征。
例1、绿茶(零售铁筒包装,净重每筒200克),归入税号0902.1090。
例2、啤酒(听装,麦芽酿造),归入税号2203.0000。
例3、折叠雨伞套(尼龙面料制,单独进口)。应归入税号6307.9000,不
归入税号6601.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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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除规则五(一)规定的以外,与所装货品同时进口或出口的包装材料或包装容
器,如果通常是用来包装这类货品的,应与所装货品一并归类。但明显可重复使用的
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不受本款限制。
规则五(二)的主要含义:该规则所适应的对象,主要是供一定时期内可反复使
用的,与所盛装的货品同时进出口的包装容器和材料。这类货品进出口时,应将其分
别归类申报。
例1、瓶装氩气。
【简析】盛装氩气所使用的钢瓶与一般常见的氧气、压缩空气、氮气等瓶基本相同,
均属于贱金属制成的高压容器。由此可知,该容器在使用安全期内是允许反复使用的。
因此,在进出口时应将氩气与包装瓶分别归类为2804.2100、7311.0090。
例2、瓶装液化丁烷(供香烟打火机充气用)。
【简析】盛装供香烟打火机充气用的液化丁烷气瓶,一般由铝合金制成。虽然其能够
承受一定的压力,但由于各种原因所在,不可与氩气所使用的贱金属制成的高压容器
相比,更不允许反复使用。因此,在进出口时应将其归入特定税号360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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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规则六:货品在某一品目项下各子目的法定归类,应按子目条文或有关的子目
注释以及以上各条规则来确定,但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除《协调制度》
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有关的类注、章注也适用本规则。
规则六的主要含义:货品在子目内归类的依据是子目条文和子目注释,在子目条文
和本国子目注释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方可按类注或章注的规定进行归类。
例1、铂铑合金(丝状,按重量计含铂3%、铑92%及其他金属)。
【简析】第七十一章章注释四(二):本章所称“铂”,是指铂、铱、锇、钯、铑及
钌;章注释五(一):按重量计含铂量在2%及以上的合金,应视为铂合金;子目注
释三:对于税目71.10项下的子目所列合金的归类,按其所含铂、铱、锇、钯、铑或
钌中重量最大的一种金属归类。按照先子目,后类、章的归类原则,本题所及合金中,
按重量计铑的含量最大,因此,应将其归入7110.3990,而不能将其归入7110.1990。
例2、用50%未漂白棉纤维和50%漂白棉纤维纱线机织平纹布(每平方米重量95克)。
【简析】本题所需归类货品是已漂白和未漂白混合棉纤维机织而成的棉平纹布,关键
的问题是应将其归入已漂白平纹机织物类,还是未漂白平纹机织物类。根据第十一类
子目注释一(三)2.的规定:漂白纱线包括用未漂白纤维和漂白纤维混纺制得的纱线。
应将50%未漂白棉纤维和50%漂白棉纤维纱线机织平纹布(每平方米重量95克)归入
5208.2100(5ab),而不得归入5208.1100。
例3、鸦片
【简析】鸦片属于植物液汁,归人1302.1100。但应当注意本国子目注释:我国禁止
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