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风险合规培训:跨境电商合规典型案例 -九游会国际
跨境电商是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核心,也是国际贸易形态转变的重心,作为新模式其合规符合各政府部门的监管,是促进跨境电商良性发展的基础。跨境电商的合规需要符合不同监管部门的要求,立体看待各监管部门的要求。以下是典型案例,供大家参考。
1.跨境电商企业委托第三方跨境支付公司收款未入账被税务稽查【常税稽一罚(2022)1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年11月8日,常州某跨境电商公司通过跨境电商平台ebay销售电机,货款通过第三方跨境支付公司派安盈进行的美元收款,折合人民币未入账未申报销售金额,逃避缴纳税款。税务机关认定该企业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实际造成不缴或少缴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其行为是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所偷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处1倍的罚款计19432.94元。
跨境电商企业通过第三方跨境支付公司收款,从外汇管理的角度是合规的,但在税务上,没如实申报和纳税就是会涉嫌偷逃税,在“以数治税”的监管大环境,跨境电商企业的资金流信息是很难隐藏,跨境电商企业经常有个误区觉得我通过第三方跨境支付公司收款就是完全合规没问题。这是错误。只有通过符合贸易的监管方式申报出口,符合外汇管理局的要求收款,如实申报纳税。这才是三维一体的合规。
2.跨境电商企业未合理审查订单地址造成申报内容不符被行政处罚【平潭海关行政岚关缉违字(2021)0016号处罚决定书】
某跨境电商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经营者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传输交易电子信息,申报一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但电商企业未合理审查进口清单地址信息,造成清单申报地址信息错误,造成申报内容与实际电商清单情况不符的情况,上述行为已违反《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之规定,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海关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商平台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
跨境电商企业应该根据其业务模式选择相应跨境电商海关的申报方式,并如实将商品订单、交易支付单、快递物流运单等海关监管文件如实通过单一窗口推送,确保交易的真实性符合海关、外管、税务的监管。不然就面临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责任。
3.进口货物未能提供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被行政处罚【大港关缉违字(2021)00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8月30日,青岛某跨境电商企业以保税电商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化妆品20项。经海关核查,部分产品中含有鹿茸、冬虫夏草、人参、莲、野大豆成分的一种或数种,以上属于cites公约附录所列物种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当事人未向海关提交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海关认定该企业的行为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17000元的行政处罚。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产品,需严格按照海关进口监管要求,市场准入的许可、注册或者备案要求的产品,必须进口申报前按照海关监管要求做好准备。若无法提供海关监管要求的文件而申报进口,会被认定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加以行政处罚。
4.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申报不实被海关处罚
2023年6月5日,黄埔海关发布了一个跨境电商申报不实致使漏缴进口环节消费税,从而对其行政处罚的案例:某跨境电商企业以“跨境电商1210模式”向h海关申报进口硅凝胶(芭克)一批,该企业认为硅凝胶(芭克)对疤痕损伤皮肤具有治疗和缓解功效,并且已在国家药监局完成产品注册及续证,故将其作为医疗器械归入不涉消费税的税号3005909000向海关申报缴纳关税。但海关认定硅凝胶(芭克)仅具有美化皮肤功能,应归入税号33049900其他美容化妆品,符合征收消费税条件。经海关计核,当事人漏缴进口环节消费税人民币45440.66元。
跨境电商进出口企业必须严谨根据产品的特性选择归类税号,如实申报,申报不实不仅会受到海关部门的查处,带来滞纳金和处罚金等经济损失,还会影响企业信用级别。因此,跨境电商企业需要高度重视如实申报的重要性,尤其是货物申报的税则号和价格,这是海关稽查的核心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