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专家的海外仓分类,离岸贸易相关实务操作知识 -九游会国际

海外仓分类
目前市场上海外仓的总类主要分为三种:
第一种自建仓即卖家自己建造的海外仓库。卖家可以自己掌控和管理仓库,十分灵活;但与此同时卖家也需要自己解决仓储、报关、物流运输等一系列问题。此类自建仓一般都是由大型电商企业或大型进出口企业设立的,对企业自身实力要求较高。
第二种平台仓指依托平台建立的仓储配送物流体系。阿里巴巴旗下的菜鸟物流、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亚马逊fba(fulfillment by amazon)公司都是十分出名的海外平台仓。
第三种第三方海外仓是指企业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分批向第三方海外仓出口货物,实现本地销售和本地分销的跨国物流形式。
(二)今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具体提出了15条措施助力外贸发展,进一步扩大开放,做好跨周期调节。其中“新培育一批外贸创新发展试点”中,重点提及“增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培育一批离岸贸易中心城市(地区),支持创新发展离岸贸易”。
1.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在近两年疫情冲击之下,为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国家出台了一揽子举措,其中增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尤为引人瞩目。至今全国已有132个综试区,形成覆盖各级省、自治区,地级市以上覆盖面达到45%的全面联动发展格局。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我国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性质的先行先试的城市区域,旨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为推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 新型离岸国际贸易
近年来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已成为衡量各国自贸港(区)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其发达与否,与该区域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营商环境息息相关。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不仅有利于聚集全球资金和大宗商品交易,吸引境内外各类专业服务机构的入驻,提升区域竞争力;从实践上看,也是建设国际性资金结算中心与金融中心的重要路径。目前,山东、广东、海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省市的自贸港(区)已获批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
2021年12月24日,人民银行、外汇局发布《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1月24日起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1) 支持基于实体经济创新发展需要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对相关跨境资金结算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
(2)鼓励银行完善内部管理,实施客户分类,优化自主审核,提升服务水平,为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
(3)强化风险监测管理,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包括但不限于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
同一笔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原则上应在同一家银行,采用同一币种(外币或人民币)办理收支结算。对无法按此规定办理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银行在确认其真实、合法后可直接办理,并在涉外收支申报及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报送交易附言中注明“特殊离岸转手”。
对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报送在服务贸易项下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应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新型离岸”。
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可申请开展含离岸转手买卖业务的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业务。
银行办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时,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

延伸解读

离岸贸易相关概念
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是指我国居民从非居民处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转售同一货物,而货物未进出我国关境(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交易。
一线关境:
海关合作理事会对关境的定义是:全面实施统一海关法令的境域。我们所说的“进入一线关境”是指:货物进入我国港口、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并未真正进口,无“进口货物报关单”,可能有“进境货物备案清单”。
二线关境:
货物自港口、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报关进入我国境内区外地区,已缴纳关税,已报关进口。
委托境外加工:(1)随着国内生产成本的提高以及国际贸易壁垒等影响,我国部分企业作为委托方,将产品的生产加工环节转移至东南亚,并从海外(或境内)将原材料运至生产国,加工后产品由东南亚直接运至消费国。原材料或产成品不经过我国境内,但资金跨境收付。(2)由于国际分工合作需要,一些半导体芯片设计企业,集成电路芯片需要到境外地区进行委托加工、封测,产品直接销往第三国或地区。原材料或产成品不经过我国境内,但资金跨境收付。
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承包工程第三国购买货物。我国境外承包工程企业在境外国家或地区建设项目时,部分工程材料或设备需要从欧美发达国家采购,并直接运至海外工程所在地,不进入我国境内,但采购货款从境内支付。
全球采购:全球集中采购是指企业可以从世界上任何地方购买产品、货物或者服务,然后将其部署到每个国际目的地。
办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重点关注事项
1.“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包括但不限于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
2.同一笔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原则上应在同一家银行,采用同一币种(外币或人民币)办理收支结算。对无法按此规定办理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银行在确认其真实、合法后可直接办理,并在涉外收支申报及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报送交易附言中注明“特殊离岸转手”。
3.对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报送在服务贸易项下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应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新型离岸”。
4.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可申请开展含离岸转手买卖业务的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业务。
5.银行办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时,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
(三)2021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以基金方式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服贸基金是中国第一个国家层面给予支持的服务贸易引导基金。以海外仓为例,海外仓是跨境电商重要的境外节点,是新型外贸基础设施,也是带动外贸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目前,我们国家海外仓的数量已经超过1900个,总面积超过了1350万平方米,九游会国际的业务范围辐射全球,其中北美、欧洲、亚洲等地区海外仓数量占比将近90%。通过服贸基金整合资源、引导更多社会资本以基金方式支持海外仓专业化发展,催生更多海外仓企业主体或公共海外仓,构建数字化、智能化、多元化、便捷化、服务化的海外物流仓储发展模式,可为跨境电商和传统贸易发展提供更多服务和助益。也是积极响应国家“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坚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具体展现。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简称“服贸基金”,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的批复(办〔2016〕2998号)精神,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商务部与招商资本按照“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市场方式运作、专业机构管理、风险可控”原则,于2017年设立的国家级产业引导投资基金。
今年3月,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用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通知》(商办财函〔2022〕47号),旨在充分发挥服贸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拓展企业和项目融资渠道,做好跨周期调节,促进对外贸易平稳发展。

与跨境相关的主要内容有:
1.推动地方相关基金及社会资本加强与服贸基金的协同配合,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的投资力度
2.支持构建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配套服务体系,
3.支持提高海外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帮助中小微外贸企业借船出海;
4.支持跨境物流服务商发展壮大,促进国际物流体系建设。
5.引导符合条件的代表性领域老字号企业创新开展服务贸易,推动老字号优质服务“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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