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规范填写注意事项 -九游会国际
海运提单规范填写注意事项
海运提单规范填写注意事项如下:1.提单号 b/l no.;2.托运人shipper;3.收货人 consignee;4.到货通知人 notify party;5.前程运输pre-carriage by;6.收货地place of receipt;7.船次/航次ocean vessel / voyage no.;8.装运港 port of loading;9.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10.交货地place of delivery;11.唛头/集装箱号marks&nos. / ctr.&seal no.;12.箱数与件数 no. of packages or containers;13.总箱数/货物总件数total no.of container/pkgs ;14.货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15.毛重gross weight;16.净重net weight;17.体积measurement。本次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
海运提单规范填写注意事项
1.提单号 b/l no.
一般列在提单右上角,各家船公司或货运代理的提单号命名规则和位数都不一致,没有固定的格式。
2.托运人shipper
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委托协议的货主,可以是工厂、外贸商、卖家等等。
主要填写信息包括发货人的公司名称和联系地址。
3.收货人 consignee
如果是出直单一般是海外客户的公司名称和联系地址,即海外进口商信息,此处代表有提取货物权利的收货人。
如果是在信用证支付条件下,该处一般填写的是银行信息。
4.到货通知人 notify party
即到货通知。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由该通知人联系实际客户提货。大部分情况下和收货人信息保持一致,可直接填写“same as consignee”
5.前程运输pre-carriage by
第一程船名,如果货物不需要转运,本栏留空。
6.收货地place of receipt
收货港的名称
7.船次/航次ocean vessel / voyage no.
实际货运船名和航次,即装运货物的船舶名称以及所执行的航线班次编号
8.装运港 port of loading
货物实际装船的港口名称。如果货物需要转运,也可以列明转运港口名称。
9.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
实际卸载货物的目的港口名称。
如果货物是直达目的港,则卸货港为最后目的港。
如果货物需转运,装运港后面没有注明中转港,则可在目的港之后加注中转港名称。
10.交货地place of delivery
及最终目的地。货物实际的交货地点,可以与目的港相同,在转船的情况下则是最后的交货港。
11.唛头/集装箱号marks&nos. / ctr.&seal no.
唛头就是货物外箱的标志以及相关号码。如果没有标识的话,填nm即可。
集装箱号就是柜号,封条号就是铅封号。应与发票等单据内容相同,如无唛头此栏留空。
12.箱数与件数 no. of packages or containers
按实际情况填写
13.总箱数/货物总件数total no.of container/pkgs
按实际情况填写
14.货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
可以填写货物包装类型
15.毛重gross weight
一般都是以公斤(kgs)为单位
16.净重net weight
一般都是以公斤(kgs)为单位
17.体积measurement
一般都是以立方米(cbm)为单位
以上便是海运提单规范填写注意事项的介绍,希望能帮到广大外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