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半导体进出口常犯哪些错误? -九游会国际
一、编码申报不实
这个是最多的,占到了7成,所以我放三个这个编码的案例
嗯,第一个就从我们苏州开始吧,各位外地的胖友你们看,我们从自己人先下手的哦,所以后面万一你看到了自己,请多多包涵了撒图片
1、编码申报不实影响税款征收
苏州工业园区唯西路某半导体企业作为当事人委托上海121报关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向海关申报进口一般贸易项下货物一票,报关单号为22332022----,其中第3项申报商品品名为半导体设备配件陶瓷加热器,申报数量为3个,申报商品编号为8486909900(相对应关税率0%),申报金额为exw76500美元。经海关查验并归类认定,上述进口货物商品编号应为8516800000(相对应关税率7%),与申报不符。
另经查,当事人委托上海232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上海121报关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及2022年7月20日,向海关申报进口上述相同货物二票,其中报关单223------第3项申报商品、223320221000725440第2项申报商品,申报商品品名均为半导体设备配件陶瓷加热器,申报商品编号均为8486909900(相对应关税率0%)。经查,上述进口货物商品编号均应为8516800000(相对应关税率7%),与申报不符。
然后,就被翻老账了图片图片图片
大概就是,我一直都用这个编码的呀,嗯,那一直都翻出来吧图片
经海关核定,上述三票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共计人民币1032151元,应纳税款共计人民币215822.77元,当事人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81643.14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7000元。
2、俺也一样
当事人:威某半导体(不告诉)有限公司
哈哈,要是写了哪个有限公司,就被你们猜出来了,一个个都鬼精鬼精的图片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测试印码包装机(旧)1台,申报exw总价32027.59美元,申报税则号列90308200(无进口关税,增值税税率16%,无进口监管条件),报关单号略。经查,实际货物应归入税则号列84224000(进口关税税率10%,增值税税率16%,无进口监管条件)项下,与申报不符。
当事人进口货物税则号列申报不实的行为,影响了国家税款征收。
注意看,exw哦,人家没有运保费问题哦图片
但是,后面会有其他人有图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2.6万元。
3、编码申报不实影响退税
当事人: 上海某a半导体有限公司
当事人于2015年5月26日至2017年5月25日期间,委托上海234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冲压模具14批次,申报数量共计251千克,申报总价为fob375710美元,申报商品编号均为84804900,出口退税率为17%。
经查,上述货物商品编号应为82073000,出口退税率为13%。
当事人于2015年5月26日至2017年5月25日期间,委托上海234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清洗剂3批次,申报数量共计228 千克,申报总价为fob8640美元,申报商品编号均为34022090,出口退税率为13%。
经查,上述货物商品编号应为29321300,出口退税率为9%。
以上行为有:海关出口报关单证、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认定书、海关查问笔录、出口退税查询资料、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说明等为证
虽然证据没看到啥,但是一查就是三年,我猜当时应该是常规稽查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60000元。
二、漏报运保费
这个我们苏州也有,但是呢,咱苏州案子都打头过了,这不得上个另一个sz的啊?来,看深圳:
当事人:深圳市晶某半导体有限公司
当事人:深圳市857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经我关调查,当事人有以下违规行为: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12日期间,深圳市晶某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晶圆等货物的28份报关单存在运保杂费申报不实行为,影响国家税款征收。
当事人深圳市晶某半导体有限公司作为收发货人和消费使用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
当事人深圳市857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报关公司,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未尽合理审查义务,致使发生深圳市晶某半导体有限公司运保杂费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行为,应承担次要责任。
经计核,本案漏报运保杂费共计人民币27.74万元,漏缴税款人民币3.61万元。
以上行为有海关稽查通知书、稽查结论、进口报关单及随附单证、运杂费支付凭证、企业报告、查问笔录、税款计核证明书等为证。
这个很明确了,就是稽查了
那么结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深圳市晶某半导体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0.36万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深圳市857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0.18万元。
从轻处罚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到底干了啥从轻了呢?海关没说,咱也说不上,但是,肯定他们干了啥,可能认罪快,保证金交的快之类的吧图片
三、规格报错?
当 事 人 : 福建福某某电子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当事人向我关申报进口一票货物,报关单号为350720181078021903,申报商品名称为半导体测试仪(旧机电产品),规格型号为:用途系检测半导体晶体、功能系检测半导体晶片的电阻率,商品编码为9030820000,数量1台,价格90000美元。
经查,上述货物系通过测试外延层电荷载流子浓度等,进而实现对芯片外延层电阻率参数的测量,申报的规格与实际不符。
嗯,编码没错,用途报的不对了
当事人进口货物价格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予以警告。
看上去一个不太重要的东西
实际是用途报错了,这个很多企业会犯的错啊,值得警惕哦,好就好在这个只是用途表述写错,没有影响到归类,不然又是影响税款征收了。
四、擅自抵押减免税货物
这个好多人家有啊!也是属于经常被处罚的项目,但是,没想到22年的8月还有大厂会有这种事------
当事人:厦门某某半导体有限公司
经海关稽查,截至2022年8月9日,当事人未经海关许可,将尚在海关监管期限内的进口减免税货物擅自抵押,涉及以下进口报关单9票,报关单号我就略过了,共计15台减免税设备,货物价值43337048.99元。当事人上述擅自抵押减免税设备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以上行为有海关税款计核证明书、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采购合同、发票、查问笔录、情况说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证据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433400元整。
五、保税货物管理
这个不化名,化名无效,就叫当事人吧
当事人在未经海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松江出口加工区内保税半成品外发至区外上海某p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某s微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加工,且在进出区时未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涉案半成品在区外加工完毕后,加工后的产品以及边角废料已全部回收。
经查,上述行为涉及进料加工料件铜引线框架、金线、导电胶、铜丝、集成电路原片和环氧塑封料,共计1204001.78美元。
经海关核定,上述货物的货物价值共计人民币8637680.26元。
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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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72000元。
至于保税里面擅自内销,内销价格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