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培训班:国际贸易术语与海关成交方式 -九游会国际

国际贸易术语与海关成交方式
什么是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trade terms of international trade),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或价格条件、交货条件、销售条件等。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中表示价格的必不可少的内容,与海关报关单填制的成交方式密切相关,现在就由小编详细解说贸易术语与成交方式之间的关系。

// 贸易术语的作用 //

贸易术语所表示的贸易条件,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是说明商品的价格构成,是否包括成本以外的主要从属费用,即运费和保险费;二是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彼此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

国际贸易货物交易报价中使用贸易术语,能清晰地明确双方在货物交接方面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说明了商品的价格构成,从而简化了交易磋商的手续,缩短了成交时间,有助于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由于规定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对买卖双方应该承担的义务,作了完整而确切的解释,因而避免了由于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致而在履约中可能产生的某些争议。

对于国际贸易术语的使用,国际上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进行规范。《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缩写incoterms)由国际商会(icc)制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

按照运输方式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exw、fca、cpt、cip、dap、dpu、ddp;第二类为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fob、fas、cfr、cif。

第一类: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

exw

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该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术语。买方必须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出口清关由买方负责,因此没有实际出口权的厂家比较常用exw。

fca

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cpt

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货交承运人),但卖方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即买方承担交货之后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cpt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cip

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期间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保险。亦即卖方承担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
dap

指卖方已经用运输工具把货物运送到达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将装在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不用卸载)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或联运,例如海运 铁路运输/内陆货运,通常铁路运输中货物到达目的地,或者将运输工具如货车交由买方后(卖方不用负责卸货),即完成交货并发生风险转移。

dpu

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卸货后完成交货。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或联运,例如海运 铁路运输/内陆货运,通常铁路或货运将货物到达目的地且卖方完成卸货后,即完成交货并发生风险转移。

ddp

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ddp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大责任,与dap一样,货物运输到指定目的地后卖方不用卸货,即完成交货并发生风险转移,但是ddp术语下卖方需要负责进口清关。

第二类:适用于海运与内河运输

fob

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期限内把合同规定的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到目的港的运输和投保由买方自行安排,承担运费和保险费。风险划分是在货物装上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fas

指卖方负责把货物交到港口码头买方指定船只的船边,船舶不能停靠码头需要过驳时,交到驳船上,卖方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均以此为界,以后一切风险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的一种买卖协议。
cfr

指由卖方将货物交付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支付至买方目的港的运输费用。买方承担货物交付后起至买方工厂所在地期间的部分费用和风险。

cif

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费用。但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转移。

国际贸易术语与报关单“成交方式”的对应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报关单“成交方式”栏应根据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海关现行的《成交方式代码表》共含有7个代码:

tips:

单一窗口报关单表头【成交方式】栏已经没有成交方式【5-市场价】和【6-垫仓】。

而2020版本《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规则》中11种术语所对应的报关单“成交方式”关系及“运费”、“保费”填报规范如下:

成交价格包含运费的,填写运费栏,不包含则不填。

之所以成交价格包含了运、保费则需填报,是因为货物出口后至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时,退税是以fob价格为基础计算退税额,实际fob价格应以出口发票上的fob价格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fob价格,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因此如成交价格包含运、保费的则不填写,不包含的则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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