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对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与指向 -九游会国际

课程背景:
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98万亿元,增长15%;其中出口1.44万亿元,增长24.5%。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rcep)逐步落实,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22年9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再次强调指出:中国今后要推动外贸新业态更大发展,抓紧新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更大力度支持海外仓建设。2021-2025年中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必将会更加全面开放,以提升国际竞争力。
为使进出口企业能够真正理解跨境电子商务的前景,借力rcep大自贸区优势,规避海关对跨境电商进出口商品“四大监管模式”的风险,弯道超车式地转型发展跨境电商业务,特举办此次培训班。该班由海关实务派专家进行授课。
课程收益:
1、补偏救弊—-懂得与跨境电子商务有关的基本概念
2、舍旧谋新—-懂得中国及全球跨境电商发展过程
3、细针密缕—-懂得海关对跨境电商进出口商品“四大监管模式”的优劣
4、操纵自如—-懂得跨境电商“出得去、回得来,进得来、出得去”的基本操作
5、相得益彰—-懂得利用rcep优势发展跨境电商
6、心明眼亮—-懂得海关对跨境电商各项监管规定
7、奉公守法—-懂得跨境电商禁止行为
课程大纲:
前序
一、将“数字化”推上神坛
二、混淆“逻辑代数”与普通代数的关系
三、海关风险管理系统不是单纯的计算机控制
四、去“电子商务”神秘化
五、去“数字经济”的时髦化
六、分清跨境电子商务是跨越“国境”,还是跨越“关境”的电子商务行为
七 、分清跨境电商商品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
八、分清关税与行邮税
九、分清跨境电商平台与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十 、分清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类别
十一、分清电子商务运营模式
十二、跨境电商发展基本要素
第一节中国海关对进出口(进出境)货物与活动相关人的监管路径及要素
一、中国海关对进出口(进出境)货物及活动相关人的监管路径
二、合法跨越关境的三个要素
三、通关期重点风险
第二节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历程
一、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历程
二、调整布局,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跨境电商发展格局
三、调整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清单
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稳步扩大
五、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出得去、回得来,推动跨境电商出口发展
六、跨境电子商务商品进得来、回得去,推动跨境电商进口发展
七、“采信第三方出具报告制度”推动跨境电商快速发展
八、基本成绩
九、跨境电商出口市场基本指向
十、跨境电商进口商品主要来源国家
十一、跨境电商进口商品主要类别
十二、出口货物货源地及进口货物主要消费地
第三节 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发展概况
一、2019-2021年全球零售电子商务销售额及增长率
二、2021年全球主要国家零售电子商务总额占比
三、2021年全球流量最多的十大电商市场排名
四、京东进入全球零售商前十强
第四节 海关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监管模式及比较
一、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定义
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通关基本流程
三、 “三单”产生及内容
四、2022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解读
五、2022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调整后给跨境电商带来的好处
六、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进口税费征收规定
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进口海关监管三种模式
1、网购保税进口模式(保税仓储模式1210)
2、网购保税进口模式(保税仓储模式1239)
3、直购进口模式(海关监管仓库暂存模式9610)
八、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参与主体
九、1210、1239、9610三种零售进口海关监管模式之比较
1、相同点
2、不同点
3、必须注意的问题
十、1210、1239、9610三种零售进口海关监管模汇总
第五节 海关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监管模式及比较
一、目前跨境电商出口的四种海关监管模式
1、1210的两种监管模式
2、9610模式
3、9710模式
4、9810模式
二、四种模式比较
三、海外仓优势
四、海外仓劣势
第六节 国家经济建设布局及rcep带给跨境电商发展的新机遇
一、10 5“大自贸区”(rcep)简述
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对各国的影响
三、rcep基本规则
四、rcep助力中国跨境电商发展
五、rcep后跨境电商发展应当注意的问题
六、海关监管重点转移给跨境电商企业带来的影响
七、数字化海关建设给跨境电商企业带来的影响
八、国家经济建设布局给跨境电商企业带来的影响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2021年254号)浅析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 地管理办法》(2021年255号)浅析
第七节《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2018年第194号公告)浅析
第八节《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2020年第44号)浅析
第九节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2020年第45号)浅析
第十节 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2020年第75号公告)浅析
第十一节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海关总署2021年第70号公告)浅释
第十二节 跨境电子商务所及商品及进口食品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禁止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入境的商品
二、对食品进口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授课专家:原海关总署-赵宏
职场经验:
原海关总署机关服务局资深培训师、报关员资格考试教材编委
北京海关学会理事、关务督察等
现中国海关出版社、《中国海关》杂志社特约撰稿人
世商管理海关实务培训专家、中国口岸协会专家
中国福建漳州市人民政府构建新型经济体制及跨境电子商务领导小组专家
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联盟专家咨询委员会特聘专家
全国绿色农业基地管理办公室评审委员会专家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培训学院特聘讲师
中国海关风险管理始创人、aeo认证指导人、海关实务策划、培训、法律服务人
中国自贸园区、wtt6.com网站关务培训咨询专家。自贸港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跨境数字商务综合贸易服务平台、农业文化产品公园项目策划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
长沙市标准化协会专家
海峡两岸中小企业联合促进会高级顾问
原海关工作:主要从事对进出口货物监管、综合、调查、情报、海关政策法规研究、文件编撰、新监管模式和区域的设计、进出口数据分析、商品归类研究、海关风险管理研究及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培训及考核工作。同时,对于我国外贸发展策略及立法进行研究。

主讲课程:
2023年海关最新规定解读
关税的三大减免
特许权使用费规则、海关事务担保
对外贸易管制与合法规避海关监管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行政复议
最新“海关五查”规定与合法规避要素
最新海关“八大质疑策略”
aeo认证指导咨询服务
海关事务法律救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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