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国际货物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 -九游会国际

对有目的地检验要求的货物,经口岸通关后,应于入境口岸海关放行后20日内,向目的地海关申请检验。
出境货物一般情况下应在产地办理报检手续。

01 、出入境报检时限及地点要求
虽然关检已经合并,但是检验检疫的法规核心和实质内容并未发生变化,对于进出口申报仍然具有参考意义。

🔺入境一般应在货物到达报检地点3天内,向货物所在地的商检机构报检。
🔺出境一般应在货物到达报检地点7天内,向货物所在地的商检机构报检。

02 、进口货物目的地检验检疫

进口货物目的地检验检疫
“我公司进口一批货物,抽批抽中目的地检验检疫,货物到厂后能否马上投入使用?”
“我公司从xx口岸进口一批货物,销售客户未能确定,‘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要报哪里?”
“我公司委托其他公司从xx口岸进口一批货物,最终是由我们公司收货使用,进口申报要注意什么?”
“我公司从xx口岸进口一批货物,目的地是广州增城区(新塘),‘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要报哪里?”

海关话你知:上述问题均可归为进口法检货物目的地检验检疫问题,核心就是哪些货物需要实施目的地检验、如何申报以及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进口法检货物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十八条:“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应当在收货人报检时申报的目的地检验。大宗散装商品、易腐烂变质商品、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以及已发生残损、短缺的商品,应当在卸货口岸检验。对前两款规定的进口商品,海关总署可以根据便利对外贸易和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需要,指定在其他地点检验。”

二、申报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十六条:“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应当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通关放行后20日内,收货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不准使用。进口实行验证管理的商品,收货人应当向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验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实施验证。”
目的地检验的申请已融合在报关单整合申报中,下面小编就以黄埔海关为例,跟大家具体说说申请流程。
第一步、企业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进口报关单整合申报界面中,应准确填写“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和“目的地代码”字段。
第二步、货物目的地为黄埔关区的,可在“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一栏使用关键词“56”进行模糊搜索,然后从下拉框中选择对应的目的地海关进行申报,也可以直接使用目的地海关的中文关键词进行搜索,例如“增城”“凤岗”等。
第三步、货物的目的地应准确填写,建议精确到区、县,不要简单地选择“广东省”“广东省广州市”。
第四步、企业可在选填项“备注”或“附注”栏目中填写实际的收货单位及九游会国际的联系方式,方便海关查验部门及时联系并安排查验事宜。
第五步、进口申报后,企业会收到报关单回执,回执显示放行或查验等信息,请企业主动联系目的地海关查验。

三、答疑解惑
q1、进口货物仅有目的地检验指令的,必须由目的地海关实施目的地检验吗?
是的。
q2、进口货物既有口岸检查指令,又有目的地检验指令的,该怎么处理?
进口货物既有口岸检查指令,又有目的地检验指令的,由进境地口岸海关、目的地海关分别根据指令实施口岸检查、目的地检验。
企业也可在“单一窗口”申报时自主选择是否在口岸合并完成目的地检验,如同时满足报关单中所有货物编码均不在合并查验负面清单中,则允许实施合并检查,由口岸海关执行。
q3、进口货物销售客户未能确定,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要报哪里?
企业应明确暂时存放地点,并在申报时如实填写,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应选择货物暂存地点的管辖海关。在未完成目的地检验前请勿将货物拆分至不同地点。
q4、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申报错误,该如何处理?
企业应如实申报,错选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的,企业需要向申报地海关申请修改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然后向原申报的目的地海关检验部门申请将目的地检验指令流转至变更后的目的地海关。
q5、需要进行目的地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查验可以销售或使用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擅自销售、使用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或者擅自销售、使用应当申请进口验证而未申请的进口商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tips:请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海关申请目的地检验,对未按照规定申请检验的企业,海关会根据有关规定对企业加强监管。
03 、出境检验检疫流程
企业完成进出口收发货人海关备案后,可在“单一窗口”企业资质模块中查看本企业下的检验检疫备案号;
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企业名称,进入【用户管理】--【我的资质】,补充报检资质备案信息,包括报检单位注册号和报检受理机关。(报检单位注册号即检验检疫编号);
2、注意:如企业需要进行其他检验检疫申报(出境集装箱适载,出境包装,场站划拨,尸体棺柩),则联系海关申请检验检疫申报账号和密码,并将账号密码填写在“报检资质备案”对应栏中。
3、进入【货物申报】系统,选择【出口整合申报】--【出境检验检疫申报】填写申请并发送海关审核。
小编,我们已经按照流程申报,状态也显示报检成功,但回执一直显示“已成功接收数据,待审单”,是需要哪个部门审核我的检验检疫申请呢?
如回执显示“待审单”,说明数据已经成功发送到海关内网,耐心等待状态更新就可以了。但如果您的状态长时间无法更新,请先检查检验检疫申请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否有误,如:申请受理机关、商品信息、企业资质及产品资质等。也可以联系现场海关咨询具体审单流程的进度哦。
检验检疫申请过程中,如海关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资料文件辅助审核,企业可以通过【检验检疫无纸化】--【电子单据申报】模块中,查询出境检验检疫申请记录并上传海关要求的无纸化资料发送海关审核。
4、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使用该电子底账号进行报关申报并打印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啦。
| 来源:12360海关热线、广东单一窗口佛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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