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合规,让民营企业家远离刑事风险! -九游会国际
家族治理与传承团队新年致词
2021年即将过去,2022年即将到来!
2021年,新冠疫情依然肆虐,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严峻,但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我们依然看到了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所取得的成就和荣耀!有的从谷底绝地反弹,有的在困境中仍然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更有的企业家冲破了千难万险,回到祖国和家人的怀抱!
当然,2021年我们也见证了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所经历的风雨、困境和苦难,他们有的从顶峰跌入谷底、从神坛跌落凡间;有的夫妻反目、父子成仇;更令人扼腕叹息的是他们有的身陷囹圄,家破人亡……家族出问题的一家哭、家族企业出问题的则是一路哭!究其根本,对刑事风险的疏忽则是重要原因之一。
2021年4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与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等机构发布了《2019—2020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该报告显示: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刑事判决案例中,共检索出企业家犯罪案例2635件,企业家犯罪3278次。在3278次企业家犯罪中,性质明确的3265次。其中,国有企业家犯罪数为234次,约占企业家犯罪总数的7.14%;民营企业家犯罪数为3011次,约占企业家犯罪总数的91.85%;外商及港澳台企业家犯罪数为20次,约占企业家犯罪总数的0.61%。
在3278次企业家犯罪中,共涉及犯罪企业家3095人。在3095名犯罪企业家中,性质明确的有3082人。其中,犯罪的国有企业家人数为187人,约占犯罪企业家总人数的6.07%;犯罪的民营企业家人数共2876人,约占犯罪企业家总人数的93.32%,犯罪的外商及港澳台企业家人数为19人,约占犯罪企业家总人数的0.61%。
除去外商及港澳台和性质不明确的共计33件案例外,剩余企业家犯罪案例2602件、企业家犯罪数量3245次和犯罪企业家人数3063名作为该报告的研究对象。在3245次企业家犯罪中,国有企业家犯罪数为234次,约占7.21%,民营企业家犯罪数为3011次,约占92.79%。在3063名犯罪企业家中,犯罪的国有企业家人数为187人,约占6.11%,犯罪的民营企业家人数共2876人,约占93.89%。
我们曾经频频发文示警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所面临的合规风险,尤其是刑事风险(他们不是在监狱里,就是走在通往监狱的道路上!),但我们看到民营企业家犯罪数和民营企业家犯罪人数占比高达9成以上时,仍然感到深深地震撼,并扼腕叹息!又有多少企业家一家哭,又有多少企业一路哭!
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面临如此令人触目惊心的刑事风险,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够真正地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答案是有!这个九游会国际的解决方案就是合规!做合规风险管控!那么什么是合规?
合规按字面的意思就是企业要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的规则或者规定,诚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这只是合规的第一个维度。
合规的第二个维度是合规管理——合规管理是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方法让企业识别、评估并控制合规风险。
合规的第三个维度是合规管理体系——合规管理科学要求企业建立与合规相关的管理体系,把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予以系统地识别、评价并管控,从而缩小企业所面临的合规风险敞口,同时可以减轻公司因为违规而可能面临民事、行政或者刑事责任——打造企业的金色盾牌。
合规的第四个维度是合规文化——缺少了道德诚信为内核的合规文化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回过头来看那些百年老店,道德诚信为核心的合规文化无一例外是它们最宝贵的无形资产。从这个角度来说合规早已嵌在这些百年老店的基因中。合规对于它们来说不是“要我合规”,而是“我要合规”。在这个维度合规创造价值不再是一句空话。
为了鼓励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合规,做好刑事风险防控,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六个基层检察院率先部署了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改革的试点工作,随后,全国各地相继开展了相关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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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长会议表态:“一方面,以更大的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另一方面,也要有力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该表态体现了我国对企业刑事合规的激励机制推进发展的决心。
202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发布《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启动了第二期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改革试点,标志着改革步入了新阶段。在这一背景下,对于企业犯罪,尤其是包括涉税犯罪在内的没有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法定犯,试点单位充分贯彻了“少捕、慎诉”原则,并形成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不起诉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作为企业合规中较为亮眼的成果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2021年6月3日,《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发布。该指导意见就如何具体开展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理论界方兴未艾的企业合规正在从企业内部的治理措施逐渐转化为影响司法实践的外部司法要素,为民营企业家保驾护航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贸易有进出口、投资有走出去,但合规已经没有了边界。中国民营企业(以及国营企业)在中国境外的违规、违法行为也会导致境外监管机构的处罚或其他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而这些责任所带来的风险在企业的国际化进程中会被成倍地放大,因为广大企业不得不直面不同的法律和司法环境,用不同的语言与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员甚至是政府官员打交道。一旦出了问题,企业所面临的法律后果与在中国所面临的法律后果相比有时也会有很大的差异。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既需要知晓白纸黑字的法律规定,同时也需要学习其他企业的最佳实践,甚至要吸取它们的教训,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还要善于利用合规管理的国际通用标准来建设并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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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3日,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制定的iso 37301: 2021《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compliance management systems — requirements with guidance for use)。作为全球a类国际标准,iso 37301为企业合规带来重大利好。其中包括,为各类组织有效地识别、评价和控制风险,作为各类组织自我声明符合的依据、作为认证机构开展认证的依据、作为政府机构监管的依据、作为司法机关对违规企业量刑与监管验收(比如合规不起诉)依据。
iso 37301标准吸收了合规管理科学的最佳实践,其目标就是帮助企业将风险管控落到实处,试举几例:
-重视对合规义务的全面识别,不仅仅要识别出强制性合规义务下的合规风险(比如行政处罚、业务终止、声誉减损、上市不能、经济制裁、员工舞弊、利益冲突、合同违约、刑事风险等),还要识别出选择性适用的合规义务下的合规风险(比如为了管控前述风险而选择适用的反贿赂标准、反垄断标准、网路安全数据治理标准等等),从而对合规岗位及专业人员提出全面的技能提升要求;
-强调把控制措施嵌入业务流程,对风险的识别、评估与控制做到准快好省;
-注重合规从高层做起,搭建良好的合规治理体系以及合规管理能力的提升;
-看重合规文化的建设,不仅要我合规,还要做到我要合规;
-重视合规创造价值,让合规实实在在为企业弥补短板、为企业多打粮食而做出贡献。
2021即将过去,崭新的2022即将到来,对于广大民营企业及掌舵人而言,2022年注定又将是机遇与挑战、希望与困难并存的一年。面对企业发展与合规风险管控的双重要求,也许您还处于“山重水复疑无路”的迷茫和困顿之中,但新的一年里,我们愿意与广大民营企业并肩同行,共同致力于打造百年老店之路,实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愿景,让民营企业家真正地远离刑事风险的同时,用合规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创造价值、打造金色盾牌!
2022,让我们一起努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