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培训机构:技术性贸易措施之通报评议篇 -九游会国际
前言
根据tbt/sps协定透明度原则,各成员出台技术性贸易措施前均应向wto通报,给予其他成员适当的评议期。各成员也都有权利根据协定规则对其他成员的通报提出评议意见,要求其澄清、修改或终止相关拟订法规草案,消除相关潜在影响。
01
通报评议知多少
通报评议指wto成员对其他成员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依据tbt协定和sps协议的原则,以对相关产品国际贸易的影响为着眼点,以对自己相关产业的影响为着眼点,以现代科学技术为依托,以wto规则为依据,结合tbt协定和sps协定的相关条款,对其是否具有规则合理性、技术合理性、贸易合理性,提出批评、质疑或关注的活动。
什么样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要通报
对于拟议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存在相关的国际标准或国际标准中的相关部分。
拟议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与国际标准的相关内容和要求有实质性不同。
该技术性贸易措施可能对其他成员贸易产生重大影响
通报评议的意义
将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消除在其产生之前。
对对方其它技贸措施的制定产生影响。
延缓其发布实施。
及时了解国外法规动态、预警,提前制定应对措施。
学习国外先进管理方法,为完善国内标准制修订工作提供科学建议。
争端解决的第一步。
02
评议流程
wto秘书处将wto其他成员的通报发至中国通报评议中心,由通报咨询中心根据国内产业状况,筛选确定需评议的国外通报(一般是选择重点贸易和贸易量较大的国家和地区、选择我国的重点出口产品和热点敏感领域,如机电产品、玩具、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等;选择对一个行业有重大影响或是涉及多个行业的重大措施),并向wto秘书处或者通报发起国索要通报全文,然后根据业务领域确定专家名单,并组织专家引用tbt协定和sps的条款和原则对该通报提出评议意见,汇总后形成中国政府对外的意见,并提交wto秘书处。
通报发起国在接收到中国政府的意见或建议后,就是否采纳通报意见或者对原通报内容是否进行修改,将会进行说明和解释并书面回复至中国政府。
何时通报?
通报时机在所制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已经形成草案,但仍可进行修正和考虑其他成员提出的意见时提前向世贸组织秘书处进行通报。
有评议期吗?
1.建议对通报留出评议的常规时限为60天
2.鼓励任何成员能够提供60天以上的时限
3.鼓励各成员通知延长意见截止期
通报评议参与方式
01发函评议
02召开评议会
03网上评议
§评议的参加者
评议要点
我国主要贸易伙伴的通报
可能影响我国出口的通报
03
典型案例
美国酒类过敏原标签法规
2006年7月,美国财政部烟酒税收贸易局《有关葡萄酒、蒸馏酒及麦芽酒精饮料的主要食物过敏原标签》。根据本提案,除了所述的产品适用于某种免除之外,葡萄酒、蒸馏酒和麦芽酒精饮料的生产商、灌装商和进口商必须在产品的标签上声明存在牛奶、鸡蛋、鱼、甲壳类动物、树坚果、小麦、花生和大豆,以及源自这些食物含有蛋白质的配料。
评议要点
1)过敏原标注—应采用cac国际标准(协定2.4款);
2)过敏原限量—不符合科学;
3)标注营养成分表—不必要的贸易障碍(协定2.2款)
评议后效果
美国最终重新修改了本法规草案,取消了过敏原的限量要求,并按照cac国际标准要求进行过敏原的标注,取消了营养限量表的标注。
供稿单位:北辰海关、综合业务处
编辑:郝亚男、张宇鹏
校对:刘倩、刘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