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保税维修大起底,海南“零关税” -九游会国际

维修的意义
按照微笑曲线理论,产业链的左端是研发、技术、专利,右端是品牌、营销、九游会国际的售后服务,中段是加工制造、组装,左右两端附加值、利润率要远大于中段环节。而维修属于服务范畴,居于微笑曲线的右端。
发展维修业务,企业无须再投资就可利用现有生产资源和技术条件开展工作。
●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争取更多订单
●保护自身核心技术,促进生产工艺改进,增强产品竞争力
●以维修带动产业链条延长,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
海关对维修的监管
维修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01
作为本企业或本集团产品九游会国际的售后服务
如日本某著名企业将其中国大陆100多家企业产品,实行集中维修。
02
提供第三方维修服务
维修企业对非自产产品进行专业维修,典型代表是飞机维修。
而按照维修商品流向划分,可以分为出境维修和进境维修。
目前海关对维修业务监管,大致可以分为如下领域和模式: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保税维修
(监管方式为修理物品、保税维修)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的保税维修
(监管方式为保税维修)
货物维修(监管方式为修理物品)
船舶维修
飞机维修
同特殊区域之外的货物维修相比,综合保税区内的全球维修(及保税维修)审批流程简单、难度小,不需要企业缴纳保证金,查验率较低,维修用设备享受免税政策,因此占有较大优势。
特殊区域维修的发展脉络
为适应不同时期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需要,我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区)的通行做法和成功经验,先后设立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多种类型,国家正将上述不同类型特殊区域统一整合为综合保税区。
在特殊区域不同发展时期或类型内,区内维修业务也经历多个阶段:国产出口货物售后维修、区内企业内销产品返区维修、境内外维修、保税维修、全球维修五个主要模式和形态,总体上呈现出部委间监管共识渐渐凝聚、维修商品渠道及范围慢慢放开、监管制度不断推陈出新和迭代升级的态势。
01
外销货物售后维修
从2007年开始,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可开展国产出口货物的售后维修业务。随后,保税港区可对我国出口的机电产品进行售后维修。
02
内销产品返区维修
2012年年底,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上海松江出口加工区等区内个别企业,开展对内销产品运回区内进行维修后复运回境内区外试点。2014年试点工作扩大,辐射特殊区域及企业更广。
03
境内外维修
2014年年底,全国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内外维修”海关监管创新制度,维修项目经海关总署核准后,区内企业可以对高附加值、高技术、无污染、来自境内外的待修理货物进行维修。
04
保税维修
2015年,海关总署发布第59号公告,在全国特殊区域内全面开展保税维修业务,并将内销产品返区维修适用商品范围由区内企业自产,扩大为包含本集团内其他境内企业生产、在境内销售的产品。2018年年底,海关总署第203号公告对特殊区域之外的加工贸易企业开展保税维修进行规定。
在上述四个阶段里,国家相关部委态度较为审慎,本着维修项目属“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环境风险可控”原则,一般以个案审批方式同意维修项目开展。
05
全球维修
2020年5月,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发布第16号公告,就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高端产品全球维修进行详细规定,将允许维修的产品制定详细目录,要求各地监管部门联合制定监管方案,公告的实操性强,便利了实践作业。
目前,我国特殊区域内的维修业务主要集中在航空、船舶、电子产品、机电产品等领域,其中上海的航空、船舶发动机、机电产品维修,天津及厦门的航空领域维修,珠海的航空维修,苏州的机电产品维修,在综合保税区等特殊区域发展较好,已形成配套发展、产业链完整的维修产业。
综合保税区的全球维修
综合保税区的全球维修是以保税方式将存在部件损坏、功能失效、质量缺陷等问题的货物,从境外或境内区外运入综合保税区内进行检测、维修,使原产品(件)局部受损功能恢复或原有功能升级后复运返回来源地的生产活动。
根据规定,维修过程涉及产品可以分为以下五类:待维修货物、已维修货物(含经检测维修不能修复的货物)、维修用料件、坏件及旧件(替换下的坏损零部件)、维修边角料(维修用料件产生的边角料)。
确认项目是否可以开展全球维修
区内企业首先确认该项目是维修业务,而非再制造、拆解或报废。其次,查阅待维修货物是否在2020年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公告第16号附件《维修产品目录(第一批)》内,该目录共包含航空航天、船舶、轨道交通、工程机械、数控机床、通讯设备、精密电子等55类产品。
若待维修产品不在目录内,但属于“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污染”的产业,建议企业咨询当地商务部门,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监管机构共同制定维修方案
区内维修企业应遵守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制定维修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污染防治方案,履行达标排放、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等义务;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系统申报所产生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存储、利用和处置等信息;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管理制度和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够实现对维修耗用等信息全程跟踪;与海关联网并按照要求进行数据交换;能对前述待维修货物、坏旧件等五类产品进行专门管理。
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商务、海关、环保等部门共同研讨、确定维修项目,制定包含企业已具备上述条件、各部门监管举措、明确坏件旧件及边角料处置期限、维修终止情形的维修监管方案。
海关建立保税维修电子账册
企业申请在金关二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系统开设电子账册,账册用途为“保税维修”。对于同时承接境内区外、境外维修业务的企业,可以根据待维修货物来源分别设立两个电子账册;也可以设立一个电子账册,但要实现对来自境内区外、境外货物的区分管理。
待维修货物及维修用料件入区
从境内区外入区的待维修货物,区内或区外企业申报的报关单监管方式为“修理物品”(代码1300),区内企业申报的保税核注清单监管方式为“保税维修”(代码1371)。
从境外入区的待维修货物,区内企业申报的进境备案清单及保税核注清单监管方式均为“保税维修”。
海关对维修用料件按照保税货物实施管理,企业按照现行规定申报(监管方式为料件进出区、区内来料加工、区内进料加工、保税间货物等),办理入区手续。
上述货物入区后应严格按照维修方案要求开展检测、维修业务。
已维修货物出区
维修完毕后,货物必须按照来源复运返回,具体情况如下:
已维修货物复运回境内区外的,区内企业申报的保税核注清单监管方式为“保税维修”,区内或区外企业申报报关单的监管方式为“修理物品”,且已维修货物和维修费用分列商品项填报:已维修货物商品项数量为实际出区域数量、征减免税方式为“全免”;维修费用商品编号栏目按照已维修货物的hs编码填报,商品项数量为“0.1”、征减免税方式为“照章征税”。海关以保税维修业务耗用的保税料件费和修理费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征收税款。
已维修货物复运回境外的,区内企业申报的进境备案清单及保税核注清单的监管方式均为“保税维修”。
坏旧件、维修边角料处置
监管方案中对坏旧件、维修边角料会有处置期限及要求,企业若不遵照执行会被终止开展维修业务资格。
进境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坏件、旧件、边角料,原则上应全部复运出境,监管方式为“进料边角料复出”(代码0865)或“来料边角料复出”(代码0864);确实无法复运出境的,一律不得内销,应参照2014年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的第33号公告进行销毁处置;如果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分为非限制进口、限制进口、禁止进口三大类),还应取得管委会及市级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
境内区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坏旧件、边角料,按照监管方案列明要求进行处置。
部分工序发包
个别产品会因工艺复杂,单个企业无法承担全部工序维修,以飞机维修为例,有时需要根据情况将发动机、起落架、电脑等发包至其他公司维修。
区内维修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将待维修货物或经维修货物转至其他综保区内企业进行部分工序维修,双方申报保税核注清单的监管方式为“保税间货物”(代码1200)、运输方式为“其他”(代码9)。转入企业需要符合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维修业务的条件,不得将货物再次转至其他企业。经维修后的货物应复运回转出企业,坏旧件、边角料应随同一并运回。对于进境维修产生的坏旧件、边角料确实无法运回的,应复运出境或销毁,不得内销。
待维修货物来自境内区外的,转出企业在完成所有维修工序出区时,以包含转入企业在内的、全部的修理费及保税料件费为完税价格向海关申报。
海南“零关税”
海南首张“零关税”清单出炉 12月1日起实行!
2020年12月1日至全岛封关运作
免征税种:
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一批“零关税”原辅料:
椰子等农产品、煤炭等资源性产品、二甲苯等化工品及光导纤维预制棒等原辅料,以及飞机、其他航空器和船舶维修零部件共169项8位税目商品
海南自由贸易港首张“零关税”清单于日前正式亮相。海南企业和相关专家学者均表示,首张“零关税”清单的出台,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预计将对海南自贸港航空维修、租赁及船舶航运等产业形成利好。
据悉,首张“零关税”清单自今年12月1日起实行,直至全岛封关运作。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海南将于2025年前适时启动全岛封关运作。
利好航空维修等产业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11月11日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下称政策通知),第一批“零关税”原辅料包括椰子等农产品、煤炭等资源性产品、二甲苯等化工品及光导纤维预制棒等原辅料,以及飞机、其他航空器和船舶维修零部件共169项8位税目商品。
根据政策通知,“零关税”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且仅限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生产使用,接受海关监管,不得在岛内转让或出岛。
因企业破产等原因,确需转让或出岛的,应经批准及办理补缴税款等手续。“零关税”原辅料加工制造的货物,在岛内销售或销往内地则需补缴其对应原辅料的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照章征收国内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对相关企业最首要的利好是降低运营成本。”海南师范大学中国特色自贸港研究中心主任刘锋表示,首张“零关税”清单有利于提升海南从事“两头在外”模式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企业的竞争力,特别是对海南自贸港航空维修、租赁及船舶航运等产业“提质增效”带来实质性税收利好。
11月12日,海航集团在官方公众号上表示,旗下海南航空、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海航技术)等相关企业将享受该政策。
海航技术是一家集航空器维修、机队技术管理、改装设计、航空维修培训等为一体的综合性航空维修服务企业。今年5月,海航基础公告,子公司海岛临空拟与关联方海航控股、海航技术共同签订增资协议,海岛临空拟出资25亿元增资海航技术。增资完成后,海岛临空将持有海航技术31.93%股权。
“公司正在加紧研究政策。”海航基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在临空经济这一细分领域发挥特长。
加快产业培育和行业集聚
长期关注海南政策的市场人士表示,自贸港推行“零关税”政策是世界通行的做法。在海南自贸港对接当今国际开放最高标准,打造“境内关外”制度环境的前提下,“零关税”更是必不可少的制度成分和元素。
此前,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海南要在2025年前建立“一负三正”的清单。
据悉,“一负三正”中,负面清单就是对企业进口自用设备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外的商品全部免税。
3个正面清单,就是对进口运营用的交通工具,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所消耗的原辅料,以及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在清单内的全部免税。
“首张‘零关税’清单的发布是海南自贸港零关税政策探索实施的第一步,意味着其他3张清单陆续公布出台的时间日益临近。”刘锋表示,随着其他清单陆续出台,将吸引更多企业、人才来到海南,产业培育和行业集聚将进一步加快。
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逐步推进,越来越多的建设项目正向产业发展集聚。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海南自贸港累计集中开工项目534个,总投资1724.8亿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投资额占比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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