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贸易准则变化解读 -九游会国际

incoterms2020新贸易规则项下的变化解读
1 贸易术语2020版没有大的架构变化,主要采取了dpu代替了dat,依旧是11个贸易术语,保持了基本稳定,在基本2010版的基础上做出了小幅迭代。
2 在2020版正式定版前,大量争议有发声但最终都没有写入到新版术语规则中,在定版之前发声大量争议或误导传播的包括废除exw ddp不为大多数企业所采用的、废除fas、出口集装箱vgm费用划分写入、电商的快递交付、所有权划分、dio(delivery in orbit 在轨交付)卫星交付术语写入术语等均未被国际商会采纳
3 中文版的贸易术语2020规则翻译稿已经交付,预计在12月份能够出版,内容和本次培训的内容差不多,具体的内容解读可以参考课程的有关笔记内容,一定要结合原版的中文数据对标内容进行整理,并集合企业实践情况进行优化
4 有关本次贸易术语的有关原文的翻译内容整理:
- arrange carriage 翻译为安排运输
-cost and charge 初版翻译为费用和开支,开支无法反馈出出本来含义
-place vs point 初版比较混乱,在校稿中place翻译为交货地、目的地,point翻译为交货点、目的点
-checking 以前版本为查对,校稿翻译为核查
5 贸易术语的每一个结构调整如下(a1-a10 b1-b10)
(位置结构变化,强化delivery transfer of risks carriage insurance 突出了相关要点)
突出核心内容,这些才是贸易术语的本质,回归贸易术语的本质,更为合理,集中,清晰
6 重点突出cif的翻译方法
(cif是一切贸易术语的根源,也是最早起的贸易术语,中文版本拿到之后建议重点阅读cif的翻译件,由于现场还没拿到中文版,屏幕拍摄效果不好,建议12月份拿到电子件后重点关注cif)索取ppt素材的可以关注公众号【aeo100】获取权威信息
7 贸易术语的调整的主要内容
1) dpu(在目的地卸货,还没有正式的官方翻译等12月份官方版本)替代了dat
dpu delivery at place unloaded 在目的地某个约定的地点卸货,强调了卸货
2) fca术语中对于已装船批注提单的规定,fca术语首次提供了可选机制,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买方必须指示其承运人向其签发已装船批注提单,且费用和费用由买方承担
3) cip术语对于保险提出更高的要求,将cip项下的icc c级提升至 icc a条款,特别是当下电脑、汽车、手机等行业的产品高价值对于保险的约束更有利于保护双方的权利
4) 买方或卖方自行安全运输,有自行选择的权利,特别是在fca d组项下的dap dpu ddp可以签订运输合同或自行安排运输
5) 结合当下的背景和环境,加入了非常多的安全要求,与当下的贸易安全有关,在a4 carriage项下的明确了transport-related security requirements是运输条款中可见的变化
6) 买卖双方的各项费用更加明确,以确保减少纠纷,关注a10b10的对应内容,划分是一目了然,同时对于越来越频繁的过境运输,fca买方负责过境费用,cpt,cip中买方或卖方均可以承担
7) 关于电子通讯更加明确和细化,在a1/b1中明确了双方如果有约定或惯例,电子形式与纸质单据具备同等的效力(不过同样强调了双方合意优先)
8) 加重包装与标记的卖方义务,卖方的包装与标记的义务由之前的may(可以) 修订为must(必须),对于卖方在对于包装和标记这一块的责任进一步明确
9) 在c组的cif/cfr术语项下新增加了“卖方必须通知买方货物已经根据a2(delivery)的规定的交付
10) cpt/cfr/dap/dpu/ddp中提供获得保险所需的信息的调整,比如cfr/cpt项下b5取消了买方必须根据要求向卖方提供获得保险所需的信息的规定,比如dap/dpu/ddp中a5取消了卖方必须根据买方的要求,向买方提供保险所需要的信息,因为d组由卖方承担相关风险,通常为卖方购买保险
11) fca/fas/fob运输合同的条款的变化,在2020版中,卖方由may(可以)转变成必须(must)订立运输合同,变成“如果合意,卖方必须订立运输合同且向买方提供掌握的安排运输所需要的任何信息
(建议2019年12月份中文官方翻译版出来后每一条针对性校对分析,并建议企业内部根据实务内容进行分析解析,可以关注公众号推送的后续案例分析的内容和对应的ppt)
8 重点贸易术语的核心变化
1) exw调整: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提供其掌握的买方订立运输所需的任何信息
2) fca的调整:删除a4项下的除非买方另外通知卖方,卖方可以按照货物的数量或性质要求交付货物运输
3) cpt cip变化:增加了交付的地点可以双方可以约定
4) dap dpu ddp 调整:无论哪种情况下,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完成交货
5) fas调整:进一步明确了买方起始承担风险的日期
6) fob调整:进一步明确了交货日期条款
7) cif调整:在条款中追加了相关细节要求:除非是双方约定或特殊的贸易习惯,卖方必须购买最少icc c条款
9 贸易术语不是法规,是管理不具备强制性,必须双方约定对应的适用版,新版的贸易术语不推翻前版的贸易术语的适用范围,关键看双方选择,否则规则对于买卖双方不将具备普遍性、强制约束力,(贸易术语有一定的局限性)
10 贸易术语的优势是界定风险,责任,费用,主要要求:
1)详细界定了买卖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2020版更务实,增加了图解版,更方便使用和阅读)
2)减少了不同法律适用的法律冲突
3)便利计算交易价格
总之节约交易成本,缔约成本,执行成本,争议解决成本
11 贸易术语的关键是很多人把货物买卖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搞混淆了,这两个合同一定要搞清楚,要不没办法准确理解清楚
12 incoterms与ucp同属于贸易管理,但各自侧重点有所不同,互有重叠(国际贸易四大规则之2)
13 如何选择贸易术语- 出口货物对于fob大量滥用,已经无法用贸易术语来约束(习惯大于惯例)
-船货衔接的问题
-物权控制的问题(能否控制物权)
-货物风险与索赔的问题
14 如何选择贸易术语-c组的费用划分与风险点转移
-c组是象征性交货(凭单交货)
-风险点转移与费用划分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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