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是临港?自贸区迎来大机遇 -九游会国际

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要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引领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这个定位在“特殊经济功能区”的自贸试验区新片区,意味着上海自贸区又将迎来历史性的新篇章。
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增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为什么自贸区新片区最终花落临港,寸土寸金之地将飞出怎样新的“金凤凰”?几个关键词让这颗“海上明珠”最终浮出水面。
产业高地
上海自贸区新片区要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富竞争力的制度创新,同时在产业上要有突破,解决核心技术是关键,比如说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智能装备等产业发展。
7月22日至23日,总理在上海考察期间,来到了位于临港的上海电气。对企业研发的重大装备走在前列表示赞许。他勉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争创奇迹,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多做贡献。
上海电气临港基地
上海市委书记李强上月在调研浦东临港地区时指出,临港地区是上海面向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牢牢把握重大机遇、紧盯抓牢重大项目、谋深做实重大战略,全力做好集要素、兴产业、强功能、优生态的大文章,为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作出更大贡献。
临港作为上海高端制造业的代名词,是上海该产业集聚度最高、产业链最齐全的区域。如今正在全面对接长三角一体化、自贸区新片区带来的重大发展机遇,打造新型产业高地。
上海浦东新区临港装备区的特斯拉超级工厂,今年1月起在上海浦东新区临港装备产业区正式动工建设,近半年时间建设速度突飞猛进。根据规划,该项目将在2019年9月完成整车4大车间的建设,2020年3月完成动力系统车间等其他重要功能区域的建设。项目建成后,该工厂将生产model 3和model y两款车型,目标年产25万辆纯电动整车。
建设中的特斯拉超级工厂
在临港研发的“彩虹鱼”万米级二代着陆器向地表最深处——马里亚纳海沟挺进之时,临港的智能制造和创新产业正向全球最高峰进发。
临港企业研发的万米级载人深渊器
“上海制造”在临港找到了坚定的方向——始终围绕和服务国家战略,瞄准国际水平,倾力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低碳制造。作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主体承载区,创新,是临港的追求,也是历史赋予的重任。
对接长三角
临港所处的区位优势,有利于加快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更好地集聚长三角一体化功能。通过发挥临港的区域优势,服务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发挥其港口资源、运输资源等,将临港和长三角其他区域的科技平台等资源激活并共享。围绕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为长三角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探索推动建立长三角监管科技研究院,推动金融科技机构集聚。上海自贸区作为“一带一路”桥头堡,在新片区的新机遇下,有利于提升功能,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平台建设,做大做强国际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平台等。
生活特区
在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看来,新片区应该是高质量生活的示范区、引领区和探索区,“由于新片区需要汇聚全球一流人才,高品质生活应当成为这里的标配。依靠高品质生活来吸引大批海外人才,并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乡。”
临港人才公寓
临港,这座从一片滩涂一张蓝图发展起来的城市,是上海绝无仅有的“样板间”,是属于未来的创新之城、智慧之城、生态之城、活力之城。仿若雕琢一块巨大的璞玉,临港人以谦谨之心、工匠精神,细细打造未来之城。
工作生活在南汇新城的人都喜欢“晒幸福”,在朋友圈发滴水湖“白帆点点”的照片,拍东海的朝阳、申港大道两旁的宽阔林荫道。当市区空气不理想的时候,他们“变本加厉”地晒“临港蓝”。临港人自豪地说,南汇新城常年的pm2.5数值基本是市区的一半,蓝天白云在这里司空见惯。
在滴水湖畔,李强说,要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以“十年磨一剑”的韧劲,把临港地区打造成为承载重大国家战略、完善城市发展布局的重要战略空间。强化产业前瞻布局,加快发展高端产业集群,加快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坚持规划引领、产城融合,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
在浦东新区区委常委,临港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杰的心目中,在新片区的新机遇下,未来的临港是一个科学家和技术创新者的家园,有安静的环境、美丽的风光激发灵感,而临港各产业区是全球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的高地,是有全球野心的企业家的舞台,产城融合,产、学、研、用在区域内无缝衔接。而创新,是临港响亮、永恒的主题。
专家访谈
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是总书记交给上海三项新的重大任务之一。上海自贸区新片区“新”在哪里?将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打开什么新局面?为此,记者独家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农工上海市委副主委、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
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在全球经济的大变局下,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上海自贸区新片区的设立,向世人宣布了中国将继续高举全球化旗帜的决心。”陈晶莹表示。
新片区将成为中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窗口,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以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依仗上海体系化产业优势、货源优势、立体运输物流优势、地缘和人才优势以及国际化优势,全方位开放货物贸易市场、服务贸易市场和投资市场,加快提升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桥头堡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
集约开发新引擎
  “首先,从功能定位上来说,和过去的自贸区不同,自贸区新片区实行了差别化定位,其建设的是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不仅应秉承注重以往自贸区改革开放的制度创新,也和当年的浦东一样,得注重创新开发的制度支持。”陈晶莹说。
  根据规划,新片区到2035年,区域生产总值将超过1万亿元,相当于再造一个目前的浦东新区。因此,新片区要铆钉目标,聚焦定位,完善空间规划,实现集约开发,推动“中国芯”“创新药”“智能造”“蓝天梦”“未来车”“数据港”等硬核产业集聚发展,成为首创改革、高质量发展的创业地,服务国家重点产业的发展战略,推动产业不断向价值链高端提升。
制度创新再突破
  从设立新片区消息的提出到现在,大家已经形成了一个普遍的共识,就是上海自贸区增设新片区并不是简单地增加一片新的自贸区,而是对外开放政策的升级和制度的变革。
  陈晶莹表示,制度创新历来是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不仅要秉承以往制度创新的传统优势,而且要为这种转变提供更多、更高质量的制度创新成果。从上海自贸试验区5年多来的实践我们可以看到,制度创新是自贸区建设的优势,避免了走依靠大规模要素投入发展的老路,走的是挖掘制度红利这样的新路。
  从上海自贸区新片区的定位出发,陈晶莹认为,上海新片区的制度创新将在以下几方面实现新突破:
  ■在投资制度创新方面,“7月30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的2019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正式施行。通过本次修订进一步精简了负面清单,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措施减至40条,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陈晶莹注意到,2019版的鼓励目录比2017年版新增了67项,主要是鼓励外资参与高端制造业、智能制造和绿色产业的。“这些项目一方面符合自贸区新片区的定位,另一方面则为自贸区新片区在这些重点领域先试先行提供了制度支持。”
  为此,她建议,应当根据《外商投资法》,尽快修订出台自贸区管理条例,减少外商投资限制,建立吸引跨国公司总部或者是重大项目在上海落地的制度支持平台;加大准入前国民待遇项下的减税降费力度,聚集扩大进口贸易重点任务,对接进博会,提供优质且具有跨文化特色的服务;加大进口贸易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在金融制度创新方面,新片区将开启金融制度创新的“2.0版”。新片区加入了“特殊经济功能”的“特”元素,意味着金融创新将有实质性的突破和提升。比如,试点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深化ft账户的双向路径;围绕离岸金融贸易、转口贸易和跨境电商,设立跨境电商贸易窗口,形成对接机制和贸易便利化相关机制等。
  ■在服务国家产业发展战略的制度创新方面,自贸试验区新片区有望率先实施新一代产业政策和发展政策,建议给予企业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优化知识产权立法和制度,调动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如: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个人可以拥有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可以持有股权;知识产权可作为融资的标的,支持区域内的发明创造和先进制造业功能提升。
对标国际通行规则试验田
对标和实践国际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上海自贸新片区要加快步伐,加大压力测试力度,特别是环境、劳工、信息和数据的自由流动、原产地要求、知识产权、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等高标准规则的核心内容,需要作为区内规则等制度接轨的重点。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自贸区新片区要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便利度指标促进相关立法、司法、执法和各种法律服务质量与能力的提高。如:开办企业的行政制度、立法与政策的透明度、非货币资产入股的评估、使用信息的易获取性、投诉机制是否畅通、纳税手续是否便利和税收优惠政策是否落地;执行合同的司法职能(包括司法效率、司法公正和司法公开)以及其他解决合同纠纷的公共法律服务(包括仲裁、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
自贸区新片区要在公共管理服务、诉讼、调解、司法鉴定等方面,对标国际规则、提高服务品质。她介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分中心也将落户临港,这对于提升上海的国际仲裁水准将发挥重要作用。
临港地区规划图
但是,目前在自贸区制度创新和立法上仍存在一定矛盾,由于自贸区的不少制度创新前无古人,往往立法存在相对滞后,产生风险和制度不一致的矛盾。在《外商投资法》第13条中规定,“国家根据需要,设立特殊经济区域,或者在部分地区实行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促进外商投资,扩大对外开放。”但这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具体赋权的路径是什么,如何实施的细则仍不明确。为此她建议,在法律保障方面,确立有效赋权机制,助力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制度创新;建议通过运用事权、法制制度一体化的做法,化无效赋权为有效赋权,从根本上消除反复赋权、无效赋权现象。
上海自贸区大事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上海自由贸易区或上海自贸区,是设立在上海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园区,位于浦东境内,属中国自由贸易区范畴。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成立,面积28.78平方公里。
  2014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扩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域,将面积扩展到120.72平方公里。
  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增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
  2019年8月6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正式揭牌。
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全文公布!
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对标国际上公认的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园区,选择国家战略需要、国际市场需求大、对开放度要求高但其他地区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领域,实施具有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加大开放型经济的风险压力测试,实现新片区与境外投资经营便利、货物自由进出、资金流动便利、运输高度开放、人员自由执业、信息快捷联通,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更好服务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
《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片区将建立比较成熟的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制度体系,打造一批更高开放度的功能型平台,区域创造力和竞争力显着增强,经济实力和经济总量大幅跃升;到2035年,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形成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成果,打造全球高端资源要素配置的核心功能,成为我国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
《方案》明确,新片区参照经济特区管理。要建立以投资贸易自由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在适用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项开放创新措施的基础上,支持新片区以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等为重点,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要建立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以风险防控为底线,以分类监管、协同监管、智能监管为基础,全面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和安全监管水平。要建设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型产业体系。发挥开放型制度体系优势,推动统筹国际业务、跨境金融服务、前沿科技研发、跨境服务贸易等功能集聚,强化开放型经济集聚功能。加快存量企业转型升级,整体提升区域产业能级。
《方案》指出,国家有关部门和上海市要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地见效;要加强党的领导,赋予新片区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管理权限;要定期总结评估制度经验,制定推广清单,带动长三角新一轮改革开放;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新片区,加快形成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和管理体制,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国际市场的活力。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
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科学决策作出的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代彰显我国坚持全方位开放鲜明态度、主动引领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开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对标国际上公认的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园区,选择国家战略需要、国际市场需求大、对开放度要求高但其他地区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领域,实施具有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加大开放型经济的风险压力测试,实现新片区与境外投资经营便利、货物自由进出、资金流动便利、运输高度开放、人员自由执业、信息快捷联通,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更好服务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立比较成熟的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制度体系,打造一批更高开放度的功能型平台,集聚一批世界一流企业,区域创造力和竞争力显着增强,经济实力和经济总量大幅跃升。到2035年,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形成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成果,打造全球高端资源要素配置的核心功能,成为我国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
(三)规划范围。在上海大治河以南、金汇港以东以及小洋山岛、浦东国际机场南侧区域设置新片区。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先行启动南汇新城、临港装备产业区、小洋山岛、浦东机场南侧等区域,面积为119.5平方公里。
新片区的开发利用须遵守土地、无居民海岛利用和生态环境、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并符合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有关要求;支持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程序,办理合理必需用海。
二、建立以投资贸易自由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在适用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项开放创新措施的基础上,支持新片区以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等为重点,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四)实施公平竞争的投资经营便利。借鉴国际上自由贸易园区的通行做法,实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在电信、保险、证券、科研和技术服务、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探索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尊重市场主体民事权利,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实行形式审查。深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支持新片区加强国际商事纠纷审判组织建设。允许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并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在新片区内设立业务机构,就国际商事、海事、投资等领域发生的民商事争议开展仲裁业务,依法支持和保障中外当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措施的申请和执行。
(五)实施高标准的贸易自由化。在新片区内设立物理围网区域,建立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作为对标国际公认、竞争力最强自由贸易园区的重要载体,在全面实施综合保税区政策的基础上,取消不必要的贸易监管、许可和程序要求,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和制度。对境外抵离物理围网区域的货物,探索实施以安全监管为主、体现更高水平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监管模式,提高口岸监管服务效率,增强国际中转集拼枢纽功能。支持新片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点产业,根据企业的业务特点,积极探索相适应的海关监管制度。相关监管政策制度由海关总署牵头另行制定。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加快文化服务、技术产品、信息通讯、医疗健康等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创新跨境电商服务模式,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在新片区内建立国际配送平台。根据油气体制改革进程和产业需要,研究赋予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原油进口资质。
(六)实施资金便利收付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借鉴国际通行的金融监管规则,进一步简化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推动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研究开展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一体化功能试点,探索新片区内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兑换。支持新片区内企业参照国际通行规则依法合规开展跨境金融活动,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新片区内企业和非居民提供跨境发债、跨境投资并购和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等跨境金融服务。新片区内企业从境外募集的资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从境外募集的资金及其提供跨境服务取得的收入,可自主用于新片区内及境外的经营投资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证券投资、跨境保险资产管理等业务。按照国家统筹规划、服务实体、风险可控、分步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先试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积极落实放宽金融机构外资持股比例、拓宽外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范围等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法设立各类金融机构,保障中外资金融机构依法平等经营。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授权,运用科技手段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建立统一高效的金融管理体制机制,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七)实施高度开放的国际运输管理。提升拓展全球枢纽港功能,在沿海捎带、国际船舶登记、国际航权开放等方面加强探索,提高对国际航线、货物资源的集聚和配置能力。逐步放开船舶法定检验。在确保有效监管、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境内制造船舶在“中国洋山港”登记从事国际运输的,视同出口,给予出口退税。进一步完善启运港退税相关政策,优化监管流程,扩大中资方便旗船沿海捎带政策实施效果,研究在对等原则下允许外籍国际航行船舶开展以洋山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推动浦东国际机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扩大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航权安排,吸引相关国家和地区航空公司开辟经停航线。支持浦东国际机场探索航空中转集拼业务。以洋山深水港、浦东国际机场与芦潮港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为载体,推动海运、空运、铁路运输信息共享,提高多式联运的运行效率。
(八)实施自由便利的人员管理。放宽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从业限制,在人员出入境、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等方面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政策措施。建立外国人在新片区内工作许可制度和人才签证制度。允许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设计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经备案后,在新片区内提供服务,其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除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外,允许境外人士在新片区内申请参加我国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探索在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等技术含量高的领域开展和加强技术合作。为到新片区内从事商务、交流、访问等经贸活动的外国人提供更加便利的签证和停居留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和管理办法,给予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等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永久或长期居留手续“绿色通道”。探索实施外籍人员配额管理制度,为新片区内注册企业急需的外国人才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九)实施国际互联网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建设完备的国际通信设施,加快5g、ipv6、云计算、物联网、车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新片区内宽带接入能力、网络服务质量和应用水平,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支持新片区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总部经济等关键领域,试点开展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评估,建立数据保护能力认证、数据流通备份审查、跨境数据流通和交易风险评估等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国际合作规则试点,加大对专利、九游会国际的版权、企业商业秘密等权利及数据的保护力度,主动参与引领全球数字经济交流合作。
(十)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和政策。对境外进入物理围网区域内的货物、物理围网区域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和服务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扩大新片区服务出口增值税政策适用范围,研究适应境外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新片区税收政策。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究实施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在不导致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前提下,探索试点自由贸易账户的税收政策安排。
三、建立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以风险防控为底线,以分类监管、协同监管、智能监管为基础,全面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和安全监管水平。
(十一)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建立涵盖新片区管理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区内企业和相关运营主体的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聚焦投资、贸易、金融、网络、生态环境、文化安全、人员进出、反恐反分裂、公共道德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行业管理、用户认证、行为审计等管理措施,在风险研判和防控中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实施严格监管、精准监管、有效监管。建立检疫、原产地、知识产权、国际公约、跨境资金等特殊领域的风险精准监测机制,实现全流程的风险实时监测和动态预警管理。
(十二)加强信用分级管理。完善信用评价基本规则和标准,实施经营者适当性管理,按照“守法便利”原则,把信用等级作为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和制度便利的重要依据。建立主动披露制度,实施失信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完善商事登记撤销制度,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十三)强化边界安全。高标准建设智能化监管基础设施,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认共享。守住“一线”国门安全、“二线”经济社会安全。加强进境安全管理,对新片区进境货物实行“两段准入”监管模式。对禁限管制(核生化导爆、毒品等)、重大疫情、高风险商品安全等重大紧急或放行后难以管控的风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要求的,依法实施“准许入境”监管。对非高风险商品检验、风险可控的检疫等其他风险可依法实施“合格入市”监管。
四、建设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型产业体系
发挥开放型制度体系优势,推动统筹国际业务、跨境金融服务、前沿科技研发、跨境服务贸易等功能集聚,强化开放型经济集聚功能。加快存量企业转型升级,整体提升区域产业能级。
(十四)建立以关键核心技术为突破口的前沿产业集群。建设集成电路综合性产业基地,优化进口料件全程保税监管模式,支持跨国公司设立离岸研发和制造中心,推动核心芯片、特色工艺、关键装备和基础材料等重点领域发展。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及应用示范区,加快应用场景开放力度,推动智能汽车、智能制造、智能机器人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建设民用航空产业集聚区,以大型客机和民用航空发动机为核心,加速集聚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试验验证等配套产业,推动总装交付、生产配套、运营维护、文旅服务等航空全产业链发展。建设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维修和绿色再制造中心,建立绿色认证和评级体系,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开展数控机床、工程设备等产品入境维修和再制造,提升高端智能再制造产业国际竞争力。
(十五)发展新型国际贸易。建设亚太供应链管理中心,完善新型国际贸易与国际市场投融资服务的系统性制度支撑体系,吸引总部型机构集聚。发展跨境数字贸易,支持建立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国际医疗服务集聚区,支持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产品、开展国际医疗保险结算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企业开展面向全球的文化艺术品展示、拍卖、交易。
(十六)建设高能级全球航运枢纽。支持浦东国际机场建设世界级航空枢纽,建设具有物流、分拣和监管集成功能的航空货站,打造区域性航空总部基地和航空快件国际枢纽中心。推进全面实施国际旅客及其行李通程联运。建设国际航运补给服务体系,提升船舶和航空用品供应、维修、备件、燃料油等综合服务能力。支持内外资企业和机构开展航运融资、航运保险、航运结算、航材租赁、船舶交易和航运仲裁等服务,探索发展航运指数衍生品业务,提升高端航运服务功能。
(十七)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功能。大力提升人民币跨境金融服务能力,拓展人民币跨境金融服务深度和广度。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和再融资业务。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加快发展飞机、船舶等融资租赁业务,鼓励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金融业务。
(十八)促进产城融合发展。进一步拓宽国际优质资本和经验进入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园区建设、城市管理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渠道,加强新片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提升高品质国际化的城市服务功能。
(十九)加强与长三角协同创新发展。支持境内外投资者在新片区设立联合创新专项资金,就重大科研项目开展合作,允许相关资金在长三角地区自由使用。支持境内投资者在境外发起的私募基金参与新片区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凡符合条件的可在长三角地区投资。支持新片区优势产业向长三角地区拓展形成产业集群。
五、加快推进实施
新片区参照经济特区管理。国家有关部门和上海市要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加强法治建设和风险防控,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扎实推进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地见效。
(二十)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党的建设始终贯穿于新片区规划建设的全过程,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新片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坚强保障。
(二十一)加大赋权力度。赋予新片区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管理权限,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授权新片区管理机构自主开展贴近市场的创新业务。新片区的各项改革开放举措,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按法定程序经全国人大或国务院统一授权后实施。
(二十二)带动长三角新一轮改革开放。定期总结评估新片区在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开放、人才流动、运输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制度经验,制定推广清单,明确推广范围和监管要求,按程序报批后有序推广实施。加强新片区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动,放大辐射带动效应。
(二十三)抓紧组织实施。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向上海市和中央在沪单位放权,按照总体方案,支持、指导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上海市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新片区,加快形成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和管理体制,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国际市场的活力。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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