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将启动“两步申报”试点、进一步简化单证 10项措施,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 -九游会国际

海关总署会同1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10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提高我国通关便利化水平,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副署长胡伟7月3日在国新办政策吹风会上透露,海关将启动实施“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试点。
在简化单证方面,《通知》提出2项具体措施
1、2019年9月30日前,在去年将进出口环节86种监管证件中的40种退出口岸验核的基础上,再将2种涉食品监管证件退出口岸验核,即进出口通关环节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而改由通关环节系统进行自动比对并提示放行。
2、2019年12月31日前,将《进口药品通关单》、《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银行调运人民币现钞进出境证明文件》、《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古生物化石出境批件》5个监管证件纳入网上申报、网上办理范围,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除保密安全等特殊情况外,今年年底前全部实现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网上申报和办理,提前1年完成任务目标。
在优化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方面,《通知》提出4项措施
1、2019年8月31日前启动实施进口概要申报、完整申报的“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试点。
海关总署副署长胡伟介绍,和以往的一次性全口径申报相比,“两步申报”不需要企业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信息及单证,可有效提高通关效率。“第一步,企业只要凭提单的信息就可以提交能够满足口岸安全准入监管所需要的相关信息,进行‘概要申报’,如果这一部分货不需要进一步查验,可以马上放行提离。如果是涉税的货物,在提供了税款的担保后,也可以放行提离;第二步,货物在口岸放行后的14天内,由企业来补充提交满足税收征管、合格评定、海关统计等整体监管需要的相关信息和单证。”
“两步申报”,既可以缓解企业在通关申报中所面临的诸多风险,同时也保障了企业权益,降低了通关成本。胡伟透露,“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试点将在三个直属海关先行先试,“‘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是适应国际贸易特点和安全便利需要所采取的重要通关改革措施。我们初步确定,计划8月24日在黄埔海关、深圳海关和青岛海关先行试点‘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
2、深入推进关税保证保险等多元化税收担保制度改革,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进一步扩大关税保证保险试点的保险公司范围。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口岸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开口岸经营服务企业场内转运、吊箱移位、掏箱和货方提箱等作业时限标准。
4、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开通中越边境河口--老街口岸、中哈边境霍尔果斯--努尔饶尔口岸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协调推动中俄边境满洲里--后贝加尔斯克、绥芬河--波格拉尼奇内口岸“绿色通道”开通。
在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方面,《通知》提出2项措施
1、海关总署会同各有关部门继续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加快与民航、港口、铁路等行业机构合作对接,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程“一站式”通关物流信息服务;2019年底前,主要业务应用率达到100%,其他业务应用率全面提升。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和口岸管理部门加快推进口岸作业各环节无纸化,2019年底前,沿海口岸将实现企业在互联网上办理集装箱设备交接、提箱作业计划申报、费用结算等手续。
进一步降低口岸收费方面,《通知》推出2项措施
1、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对主要国际班轮运输公司、国际货代公司进行引导督促,切实落实降费措施,增强进出口企业获得感。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专项督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对涉嫌垄断的口岸经营服务单位和企业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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