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带来了什么? -九游会国际

日前,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为改革而培训》显示,中国是此次营商环境改善排名前十的经济体之一,中国跨境贸易得分排名上升32位,跃升至今年第65位,是营商环境改善最为显著的经济体之一。而这一改善与我国海关总署正在推进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的推广成效密不可分。
一点接入、一站式办理,从“串联式”申报,到一次性、同步化“并联式”流程再造……作为一项发端于自贸试验区、颇具代表性的制度创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有力助推了我国国际贸易监管体系与国际接轨,成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
01.“单一窗口”让通关高效便捷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指参与国际贸易和运输的各方,通过单一的平台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标准化的信息和单证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的要求。“单一窗口”作为联合国促进全球贸易便利化战略的核心,已经被世界上包括中国在内的70多个国家和经济体引进,作为国际通行做法。
当前,在国家的统筹规划以及各地方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单一窗口”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通关流程变得更加高效便捷。
据海关总署4月18日最新披露的数据,截至2018年底,“单一窗口”已实现了与25个部委系统、各地方电子口岸平台间的信息共享,共同打造了全国一体化的“单一窗口”环境,对外提供服务事项495项。海关与检验检疫也进行了业务融合及系统整合,货物申报应用率高达100%。
海关还积极优化口岸业务办理流程,依托“单一窗口”,协调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数量,只保留46种监管证件的联网核查。在“单一窗口”标准版全覆盖的基础上,海关加大推进力度,提高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达80%以上。
在“单一窗口”建设中,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船舶监管模式上不断创新,扮演了重要角色。海事系统全面接入“船舶网络安全监督系统”,实现了网络申报以及内网审批的无缝对接;上线了“电子印章”功能,全面支持“出口岸许可证”在线打印;将目标考核纳入系统,全面推行船舶进出口岸“单一窗口”申报审批制;实行了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制度。
另外,在信息化迅速发展的当下,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移动应用等新兴技术已经成为“单一窗口”建设的主要技术支撑,并且将持续引领“单一窗口”打造更具智慧化的服务。
上海海关就依托上海口岸优势,建设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用大数据的理念和方法,实现口岸安全与便利的有机统一。截至2019年3月,平台已汇集各方数据7亿余条,与“单一窗口”、船公司和港务部门实现无缝对接,企业能够依靠平台数据实现“靠泊即提”。
当然,跨境贸易营商环境的优化离不开国家和地方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
2018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工作任务中明确提出要提升口岸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将“单一窗口”功能覆盖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对接全国版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随后,全国各地纷纷出台相应实施方案与计划。今年3月,上海市接连发布《上海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计划》与《上海口岸深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改革若干措施》,要求实施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加快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并与“单一窗口”无缝对接,丰富“单一窗口”服务功能。
02.通关无纸化为进出境物流提供便利
通关无纸化是实现电子口岸业务服务高效化的必要手段,是贸易便利化建设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一直在努力推进通关无纸化。2018年11月,《海关专用缴款书》在全国全面推广,至此,海关通关无纸化改革的“最后一公里”被打通。进出口企业、单位通过电子九游会国际的支付方式缴纳税款后,就可以通过“互联网 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下载、打印税单,不必再到海关取税单。
就在2018年10月,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转关作业无纸化的公告》,根据该公告,企业无需再以纸质提交转关申报单或者汽车载货清单,交验《汽车载货登记簿》、《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港)海关监管簿》、《司机签证簿》。此举进一步简化并规范了转关货物的海关监管手续,实现了全流程无纸化管理的转关作业方式。
同年12月,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全面开展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的通知,根据通知,舱单传输人、舱单相关电子数据传输人可通过手工录入或报文导入的方式,向海关办理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变更手续,无需提交纸质单证资料,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工作就此全面展开,这项举措进一步为进出境物流提供了便利。
目前,海关减免税的无纸化改革也在各地逐步推进。北京海关、合肥海关、银川海关等地已经开始实施减免税的无纸化改革。改革之后,企业无需再多次往返于海关,只要将进口货物的发票箱单、采购订单等单据、文件扫描并传给海关。海关通过网络反馈审核结果,自动生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企业录入《证明》单号,就可以在海运、空运口岸办理相关货物进口申报手续,无需再提供纸本单据。
虽然我国通关无纸化进展取得很大进展,但也有一些口岸纸质单证因为涉及境外监管互认,还不能马上实现无纸化。为此,海关也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单证便利化。自2019年3月25日起,海关总署在上海、北京等12个直属关开展了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试点工作。
03.口岸服务质量仍需改善
当前,“单一窗口”建设正行驶在信息高速公路上,这对于“把正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建议:
首先,要提高通关监管水平。应加快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的建设,拓展数据采集范围,审核平台与大数据中心、“单一窗口”、企业、港口之间的对接,促进全领域风险管控;应提升口岸监管的科技化水平,加大新型监管设备的应用力度,提高单兵作业设备配备率;应优化海关监管模式,大力推广“汇总征税”“关税保证保险”。
其次,继续改善口岸服务质量。应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服务功能,试点推进重点行业“监管 供应链”信息服务,设立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应完善企业意见反馈机制,充分发挥海关、市场监管、“单一窗口”、港口、船公司等热点电话服务作用,及时与企业保持沟通和反馈;实施联合惩戒,一旦发现并核实在监管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依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第三,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数据的管理应做到权责一致、安全保密和全程可控,确保任何时候都能找到对数据负责的人员;对“单一窗口”数据的访问、加工等实行身份认证、授权访问等控制措施,建立数据追溯机制,防止未授权的机构或个人修改数据;“单一窗口”数据共享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做到数据授权使用和对外许可提供,最大限度发挥数据应用效益。
第四,促进互联互认互信。全国各省市之间需加强“单一窗口”的对接与合作,除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主要地区外,其余各地也应因地制宜,发挥地区优势,健全区域合作机制;在不同的经济体制之间,应根据地区差异开创新型通关模式,努力创造共赢局面;我国海关应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化大通关合作,使其能够在“一带一路”设施联通和贸易畅通中发挥出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并为“一带一路”建成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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