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贸易便利化机制改革思考 -九游会国际
2013年12月wto第九届部长级会议达成“巴厘一揽子协议”,《贸易便利化协议》是其最重要的协议之一。随着区域、多边、双方贸易谈判的广度与深度不断拓展,对贸易便利化制度安排的需求也在日益扩大。海关组织作为国际贸易的关键环节,肩负着积极配合国家贸易便利化改革、完善贸易便利化制度安排的重任。本文重点分析当前中国海关贸易便利化改革所面临的压力,并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对进一步完善中国海关贸易便利化制度安排提出建议。
关键词:海关组织;贸易便利化机制;面临压力;对策建议
伴随着全球贸易发展不断加深,各国对传统的关税与非关税壁垒的依赖程度不断下降,反而是对包括贸易便利化议题在内的非传统议题产生了强烈的谈判诉求。这种谈判诉求使得世贸组织、经合组织等政府间与非政府间的研究机构纷纷加入到对贸易便利化制度安排的研究行列中来,以期达成构建标准化贸易程序、协调海关合作机制,加快推动贸易便利化与贸易安全建设。海关贸易便利化是国家贸易便利化研究的关键议题,能否有条不紊地致力于海关贸易便利化改革是决定一国能否创造优越的外贸发展环境,进一步融入到全球经贸发展浪潮中的关键一步。因此,借鉴发达国家海关贸易便利化改革的先进经验对我国海关贸易便利化改革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海关组织促进贸易便利化改革面临的压力
中国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一直致力于加快推动海关贸易便利化制度安排。在“贸易便利化高于贸易安全化”的前提条件下,我国海关组织在推动贸易便利化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具体而言,在实施海关通关模式改革方面,推出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措施并采用标准化电子格式与协调一致化数据元系统,积极推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网络构建,在打破传统通关模式的基础上,实现了力争在全国推广的新型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在实施海关管理模式改革方面,落实推动风险管理机制改革,推出商品归类作业与企业分类管理作业模式,在拓宽海关监管模式的同时能够满足更多高资信守法企业享受便捷高效的海关通关服务;在平衡贸易安全与贸易便利模式改革方面,我国海关组织积极响应全球对于贸易安全化与便利化制度安排,与美国签署“集装箱安全倡议”、“海关―商界反恐伙伴关系”(c―tpat),与欧盟倡导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安排、“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尽管我国海关组织在贸易便利化制度安排进程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其也面临巨大的改革压力。
(一)外部压力
1、tpp、ttip带来的压力。tpp、ttip在遵循wto《贸易便利化协议》与nafta海关管理与贸易便利化制度安排的基础上,对贸易便利化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在通关层面上强调了快运安排对促进中小企业贸易流量的必要性,开展海关与商界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加急通关模式;其次,tpp鼓励成员国共建区域海关电子信息合作系统,达成加强区域海关电子信息合作机制,实现通关信息共享的模式。tpp组织对海关贸易便利化的严苛要求是在现有区域贸易便利化制度安排的前提条件下所制订的,目的在于创造高效简化透明式的海关管理机制。此种安排给我国海关贸易便利化安排施加了巨大压力,一方面压力来源于我国海关组织与区域其他国家海关组织在达成一致标准化、国际商务流动、营造监管环境、协调通关信息沟通方面存在种种壁垒;另一方面压力来源于技术水平,在我国海关技术水平基础较弱的前提下,要保证技术投入以达成tpp、ttip的高标准需要付出高昂代价。
2、同海关合作部门协调带来的压力。国家贸易便利化制度安排涉及到与商品进出口的所有部门,而海关贸易便利化制度安排仅是其中一环。同国内合作部门协调加快国家贸易便利化制度安排的主要压力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各检验机构针对进出口独立设置了信息监管网络,而没有或者说在较低程度上实现通关信息的共享。据国际商会组织调查研究发现货物进出口平均一票货物所需要完成的单据多达60种以上,由于主管机构部门对所填单据内容与数量缺乏统一协调管理,使得处理单证的工作量增加为原来的4倍多,使货物通关时间延长了20%,通关费用提高了25%;另一方面各部门协调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国边境管理机构主要包括海关、海监、边检、边防等机构,各成一体、各司其职,在处理承运人、代理人提交的货物进出口单证方面协调配合不够紧密。这一问题形成的根源在于我国对边境机构设置、定位与协调上存在弊端,海关面临边境协调的压力。
(二)内部压力
1、完善政策法律法规带来的压力。复杂繁多的海关政策法律法规与其追求一致化、标准化的原则之间存在明显的不适应。中国海关组织肩负着形式多样、高度复杂的监管职责,包括对进出口许可制度、检验检疫制度、收付汇制度在内的诸多方面。从进出口企业角度而言,这无疑加重企业通关费用,延长通关等待时间,缩短企业的净利润。从国际组织加快推进贸易便利化的角度来看,其涉及到通关单证、单据的标准化与简化,通关数据处理的透明化,进出口相关信息公布与获取的便捷度等,这些方面的要求与中国海关组织现有的政策法规之间存在着差距,从而使我国海关组织面临着完善政策法律法规的压力。
2、改善现代化技术管理带来的压力。从技术管理的软环境角度来看,中国海关面临着对大量专业人才的需求,而且随着贸易水平的不断发展,对这些专业人才的需求会更细分化与专业化,因此无论是专业人才的培训还是福利待遇都将会是一笔巨额的开支。再从监管技术创新的硬环境来看,中国海关承担着逐渐淘汰一批落后的物流监管系统、进出口许可系统任务,并且需要开发现代化、智能化、信息化为特点的新型通关管理系统、物流监管系统。那么无论是软环境还是硬环境角度我国海关都必须为之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所以说我国海关组织面临着现代化技术管理带来的压力。 3、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带来的压力。在国际贸易与区域贸易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对海关组织管理职能的认识已经从传统的海关征税、通关管理、检验检疫、物流管理拓宽到了包括社会安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在内的众多领域。这就从管理能力与监管水平上对海关监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要求,要求海关监管人员形成以“企业为导向”与“服务为导向”的新型海关-企业伙伴关系。能否适应海关组织职能深度与宽度的新变化,紧跟现代化与信息化的发展步伐成为考验海关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水平的一道难题。所以说,海关组织监管人员的能力素质水平与时代发展预期的能力素质水平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也为我国海关实施贸易便利化带来了压力。
二、海关组织实施贸易便利化机制改革思考
(一)宏观维度的思考
1、从发展战略角度融入全球贸易便利化谈判。海关贸易便利化谈判应当是建立在双边基础上逐步向多边拓展的过程。中国应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兼顾其他国家经济利益选择的同时,积极推动与加速全球贸易便利化谈判进程。在接下来我国新一轮贸易便利化谈判进程中,对各个分议题的谈判立场与谈判策略作通盘考虑,协调处理好与各国谈判的利益分割与选择问题,以实现各利益主体在贸易便利化谈判中的“双赢”。
2、拓展同区域组织贸易便利化合作广度与深度。当前我国海关已经与23个国家(地区)签订了政府与海关间互助合作协议,这些协议将关注点拓宽至国际海关组织间的双边多边合作交流,在更宽更广范围内开展行政互助、信息沟通。在区域海关合作领域,中国海关要充分发挥我国海关组织“牵头谈判”的作用,通过有针对性地组织地区海关会议与培训,通过民间商会组织沟通交流等方式切实推动区域贸易便利;在双边、多边合作领域,要加强与国外海关组织在进出口数据互换、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打击违法罪犯方面的合作。
3、进一步推动海关组织与商界形成九游会国际的合作伙伴关系。当前,我国海关与中小企业的九游会国际的合作伙伴关系安排进展缓慢,其对立的现象比较明显,海关作为执法者的“官本位”思想依然比较严重。中国海关组织在创新搭建与商界九游会国际的合作伙伴关系的进程中,首先需要明确自身的定位,即需要打破传统的“管理”与“被管理”的角色定位,逐渐向“服务企业”、“便捷企业”的角度转换。考虑到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实力较弱的现状,与商界搭建九游会国际的合作伙伴关系的范围应优先以大企业为主,适时逐步扩展到中小企业。同时,要充分发挥民间商贸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在提供信息咨询、职业人员培养、政府与企业沟通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长效联动的配合机制。
(二)微观维度的思考
1、推动口岸管理部门管理体制改革。贸易便利化建设的重点是海关贸易便利化制度建设,即能否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来实施贸易便利化。在此要求下,中国海关应当首先转变管理理念,从“行政导向”向“客户导向”转变,监管理念也应当从“以货物为评估单位”转向“以企业为评估单位”;在现代化管理能力建设方面,海关组织应当加快实施口岸电子执法信息系统的更新,组织海关专家致力于研究“合理配置海关资源,加强口岸电子信息互换机制”议题,促成建成一个由海关主导的新型货物口岸通关一体化管理机制。
2、营造口岸贸易便利化环境建设。能否协调把握便利化建设与安全化建设成为推动海关口岸环境建设的重点。一是考虑到海关环境监护体制存在着脆弱性,中国海关组织有必要加强对海关安全环境研究的投入。在响应全球贸易供应链安全的倡议下,要辩证地看待两者的关系,创新思路改善两者之间的关系;二是鉴于海关电子化信息程度存在较大的改善空间,应当依托信息网络,设立单一窗口模式。新加坡自1989年开始使用基于edi为基础的贸易网络(tradenet)自动化边境管理监督系统,并且在此基础上,新加坡海关与日本、美国等部分发达国家实现了海关信息联网机制,使电子化信息处理达到了空前的效果。这种口岸环境的建设有利于实现海关标准化管理,创造性地实现了“双赢”或“多赢”局面;三是加强海关监管人员监管素养与执法廉政建设,消除国际贸易中存在着的“非效率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