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运港退税政策适用哪些新成员? -九游会国际

财政部2018年1月29日发布消息称,我国为进一步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将新增泸州市泸州港、重庆市果园港、宜昌市云池港、南通狼山港、张家港市永嘉港等5个启运港,增列上海市外高桥港区1个离境港,并设置苏州市太仓港、南京市龙潭港、武汉阳逻港3个指定经停港。
什么是启运港退税呢?
启运港退税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口岸启运报关出口,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或经停指定口岸,自离境地口岸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可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对从经停港报关出口、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途中加装的集装箱货物,符合前款规定的运输方式、离境地点要求的,以经停港作为货物的启运港,也可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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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运港范围扩大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号),目前我国共有13个启运港,分别为泸州市泸州港、重庆市果园港、宜昌市云池港、岳阳市城陵矶港、武汉市阳逻港、九江市城西港、芜湖市朱家桥港、南京市龙潭港、张家港市永嘉港、南通市狼山港、苏州市太仓港、连云港市连云港港、青岛市前湾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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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境港范围扩大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号),目前共有2个离境港,分别为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外高桥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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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经停港
设置了苏州市太仓港、南京市龙潭港、武汉阳逻港3个中途经停港口。也就是说,船只可以在国家规定的经停港口,添加货物,避免出现空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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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运港退税有哪些利好
随着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启动,原来的“国内货物,国外中转”,将变为“国内货物,洋山中转”,像以前的一些转关货物,例如从永嘉码头到洋山港,必须要离开洋山港后才能凭借海关的相关资料去办理退税手续,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后,缩短了企业出口退税的时间,提高了企业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能有效减少每年国内流失到国外港口的中转箱量。
随着《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号)的发布,扩大了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完善了启运港退税政策,进一步优化启运港退税政策体系和操作流程,扩大政策成效,助力外向型经济稳步增长。
海关提醒
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运输企业为在海关的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企业或认证企业,并且纳税信用级别为b级及以上的航运企业;
运输工具为配备导航定位、全程视频监控设备并且符合海关对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运输工具要求的船舶;
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或二类,并且在海关的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企业或认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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