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我国航运企业、码头经营、船舶设计等领域迎利好 -九游会国际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2020年12月28日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自2021年1月27日起施行。
根据《目录》,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鼓励项目包括:豪华邮轮及深水(3000米以上)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海底矿产资源开发装备的设计,船舶低、中速柴油机及其零部件的设计,船舶舱室机械的设计,船舶通讯导航设备的设计,游艇的设计,智能船舶的设计及相关智能系统的研发、客船导航和通讯系统研发、制造。
外商投资我国航运企业、码头经营、船舶设计等领域迎利好
此外,《目录》中关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鼓励项目中,涉及水运方面的有:港口公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国际海上运输公司,邮轮旅客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转运设施建设及快速转运换装设备、标准化运载单元的研发、推广、应用,国际船舶管理机构,船员外派机构。
《目录》中,关于海南省鼓励项目涉及水运方面的包括:邮轮的设计、制造、维修及相关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供船服务、旅游产品经营服务,游艇的设计、制造、维修及相关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供船服务、旅游产品经营服务,海洋工程设备研发、制造,国际船舶代理、外轮理货,船舶供应、第三方船舶管理、航运保险、航运仲裁、海损理算、航运交易、航运金融、航运租赁、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航运信息服务、船员服务、海事培训等航运服务业。
据了解,《目录》总条目1235条,与2019年版相比,增加了127条、修改了88条,进一步扩大了鼓励外商投资范围。
重点增加了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中西部地区条目。其中,全国范围增加65条,中西部地区增加62条,增幅超过10%;修改88条,主要是对原条目的涵盖领域进行了扩展。
来源:中国航务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