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1/3 提单条款的利弊 -九游会国际
信用证1/3 提单存在它的利弊性。关于它的利弊主要如下:
一:有利方面
1) 由于这种信用证1/3 提单的方式都是近海航线的国家例如:韩国,日本,越南等紧邻的国家之间贸易才会采用的的一种方式。主要是因为航线短,往往会我们的货物早于提单到达目的国家的港口。
而这个时候信用证的条款下,我们要通过银行交单,这个时候最主要的物权凭证海运提单还要等开船后才可以出来,并且正本寄给我们的话最起码需要两天的时间,我们收到提单立马交单的情况下,银行之间周转也要至少5天的时间才可以到达目的国。那么如果收货人没有及时的清关,那么就会造成提货的延误,那么货物就会在港口滞留,同时就会多出很多滞港费用。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和客户之间发生纠纷。如果客户急需这笔货物生产的时候,这种1/3 提单的方式也可以帮助客户减轻一下压力
2)买家可以凭借我们给的1/3 份正本提单进行验货,这样客户才能够知道我们提单上的货物与信用证中规定的货物是一样的,一旦客户发现货物有严重的数量不符的现象,或者其他有损于自身利益的情况,那么买家可以提出仲裁,并且说卖家是欺诈的原则并提请银行拒付。
相比之下,整个信用证1/3 提单的方式主要就是为了解决近海航线之间还用信用证这种方式合作的。这种方式的好处可以说基本上都是倾向于进口商买家的,这个时候,我们卖家在操作这种方式的时候,主要还是要自己掌控一下当中的风险。
同时,我们在这种信用证条件下与客户合作,我们也要讲究诚信,因为往往这个信用证下,银行的焦点不是货物,而是单据本身,也就是说货物缺斤少两,或者货物质量本身有问题等等问题。那么一旦货物到港,客户提货之后,银行都不会负责,因为银行只负责核对相关的交单单据,这样的货物银行是不会负责的。
所以有时候,可能客户选择这种方式,不仅仅是从我们所知道的有力方面去考虑,有的时候,客户也会比较担心货物本身的真实情况。这就要我们双方都是建立在诚信合作的基础之上,那么我们的贸易才会比较顺畅,并且双方会相互理解。